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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冠天下:一部自然史,雞如何壯闊世界,和人類共創文明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World? The Epic Saga of the Bird That Powers Civilization

作者:安德魯・勞勒 Andrew Lawler

譯者:吳建龍

出版品牌:左岸文化

出版日期:2020-03-25

產品編號:978986986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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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雞其實沒有雞雞!

雞排也不只是社群媒體的祭品文!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科學史家

 

 

雞雞其實沒有雞雞!但各文化卻特別青睞用「雞」來指涉生殖器,嘲諷、咒罵令人不悅的人事物,彷彿雞跟人類結下什麼難解的樑子。事實是,雞沒有陰莖,只有泄殖腔。牠們的交配動作並非「插入」,而是腔口摩擦腔口,同時公雞把精液射入母雞體內。

 

雞,似乎微不足道,不像牛、豬、羊等牲畜,可以養大增肥,變成神豬、神牛,那麼引人注目,但從兩河流域、埃及,再到《聖經》,雞,是報時的神聖之物,光明的象徵使者。從中南美到東南亞,雞,是祭壇上為人類犧牲的祭品,代人受罪。

 

雞排,不應該只是社群媒體的祭品文。在西非和美國蓄奴時代,雞,是推動社會平等發展的家禽。當飼養豬、牛、羊等大型家畜不是多數人可以負擔,養雞的門檻相對來說比較低。雞的食量小,不會與人爭奪食物,又會吃害蟲,促進公共衛生。這使得一般人也有能力以雞獻祭,寄情來世。不止如此,雞也較易轉換成可食用肉類,成為蛋白質來源。一戰時,美國政府鼓吹人民在家後院養雞,用的口號就是「母雞救國」(據說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人民不能私下養雞,讓飢荒的情況更險惡)。雞,具備社會平等的特性,這也是為什麼,在白人還沒有掌控養雞時,貧窮的非裔美國人是養雞業的先驅,炸雞的食譜應該追溯到非裔美國人,雖然肯德基爺爺是白人。

 

雞,既照顧了人的靈魂,也包養了人的身體健康。

 

雞起源自東南亞,如此害羞易感的動物如何與人親近、被人馴化,繼而跟隨人的腳步擴展到全世界?我們又如何透過雞的遺傳物質DNA,推論人的遷徙?在東南亞盛行的鬥雞文化之下,鬥雞場如何成為殖民地人民掩飾反叛行動的聚集場所,助攻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凝聚,推翻殖民統治?

 

雞如何成為達爾文搜集鑽研的對象,建構《物種起源》理論?又如何助十九世紀細菌學的建立一臂之力?如今,雞蛋又如何成為製造疫苗的重要物質,對抗傳染病,守護人類的健康?不僅醫藥產業,從農業體系來看,養雞產業之大,居地表之冠,是牛、豬產業仿效的對象,替農業經濟模式立下標竿,但也種下巨大隱憂,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

 

作者長年走訪中東、中亞和東亞等地的考古遺址,為《科學》雜誌寫作專欄,他在本書綜合了考古學、生物學、人類學和歷史,拜訪鬥雞場、實驗室、養雞場和農村等現場,從雞的裡裡外外,連結人的大歷史,寫作這部雞的百科全書。

 

 

咯咯推薦

Gene黃貞祥 (清大生科系助理教授)

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李盈瑩(《養雞時代》作者)

陳志峰(中興大學特聘教授X土雞保種專家)

蔡晏霖(交大副教授X種田的人類學家)

 

 

如果有外星人來到地球,他們或許會以為統治地球的是貓,哦不,是雞。雞口的數量遠超人口,雞也是和人類關係最密切的鳥類,親密到當我跟一些朋友說我在做鳥類的研究時主要會使用到雞,居然有不少人疑惑地問我:「雞,原來是種鳥?」或許是太多人在認知上把雞獨立成了某一特定類群的動物了吧?不僅如此,雞,也是種內多樣性最高的鳥類,深具解答胚胎發育和性狀遺傳等重要生命科學問題的潛力,值得專門為牠們著書立傳,讓我們認識這種飛不高又飛不遠的熱帶鳥類,如何和人類一起趴趴走到全世界!——Gene黃貞祥 (清大生科系助理教授)

 

2016年底,我飛往宿霧,展開兩個月的菲律賓之旅。才剛放下行李,走出民宿,就在路邊看到一隻綁腿的大公雞,不免一驚:「菲律賓還有鬥雞?」

紀爾茲的鬥雞經歷之於人類學系所學生,幾乎就像白雪公主之於每個小女孩一樣,是一種朗朗上口、代代相傳的故事,而我始終以為只有印尼才有鬥雞傳統,但在這隻雞之後,又在一個轉角看到大幅的鬥雞營養品的廣告,而接下來好長一段時間,「鬥雞」不斷在報端、路邊、街角,與我相遇,我也在書寫菲律賓鬥雞歷史與文化的過程中,發現許多地區都有鬥雞文化,甚至還有文化移轉的路線,而這些文化歷史,《雞冠天下》都有介紹。不僅鬥雞,各種包圍雞而生的歷史、文化、社會,甚至生物演化,都是這本書的素材。人類自有歷史以來,雞就與我們相伴,甚至成為某種象徵,不論是感恩節餐桌上的火雞,或是形容民族與性格的高盧雄雞或鐵公雞,雞對人類來說各種重要,不能不認識它。

我心想:這麼精彩的作品,只有我看到實在太可惜,於是,我將這本書的書介丟給左岸,問他們有沒興趣出版。當時,台灣正準備迎接雞年。

儘管直到鼠年,《雞冠天下》才終於在台灣和讀者們見面,但總是讓大家好好認識雞的「雞」會。真心推薦。——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五年前剛投入居家養雞時,在書店幾乎找不到一本談「雞」的書,充其量只有幾本介紹大規模飼養技術的手冊。去年決定撰寫《養雞時代》,我在圖書館找到一些關於動物及鳥類的科普書,一本本厚實的書目,卻只能從字裡行間挖到零星幾段與雞有關的敘述。我想,雞作為一種鮮活、神祕的動物,的確如作者所言,其地位被遠遠低估了!如今書市能有一本專門談雞的著作真的很棒,且是如此專業、豐富、充滿知識趣味的書籍。我非常樂意推薦給大家!——李盈瑩(《養雞時代:21則你吃過雞 卻不瞭解的冷知識》《與地共生 給雞唱歌》作者)

 

雞的數量是地球上所有鳥獸之冠,如果平均分配,全世界七十多億人口,每個人可以分到三隻!這驚人的數字,吸引了本書作者對雞的好奇心。他從日常生活的角度切入雞與人的關係,雞不只是食物,也可以有文化、科學等不同層次的意義。閱讀此書猶如跟著他遊走在不同時空、不同國度中,聆聽他娓娓道出許多雞的故事。精彩可期!——陳志峰(中興大學特聘教授X土雞保種專家)

 

身為一位無蛋不歡的人類,我無法想像沒有雞類的生活。閱讀此書更讓我驚覺不只是人類馴化了雞,雞也同時馴化了人類。了解人類與雞漫長的共同演化史,我們或許有更好的機會洗心革面,說服萬物讓人類繼續在地球生存下去——蔡晏霖(交大副教授X種田的人類學家)

 

博學、充滿各式來源的知識……作者對於與雞相關的謎題提出嶄新的視野,和可能的解答。——《自然》期刊

 

材料豐富……知識上的浩瀚之旅。可以察覺到這是一本作者懷抱著驚人的熱情所寫下的旅程考察,還辛勤探查了那些來自歷史、神話、考古、生物學、文學和宗教的研究文獻。——《科克斯書評》

 

我不會再用過去的眼光看待雞了,這個原本被人忽略的物種,原來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Brian Fagan,《歷史上的大暖化》作者

 

混合了遊記、科學史等,總之各式各樣有趣的故事,這趟旅程橫跨六大洲,帶領我們用不同視角理解「雞」,挑戰我們過去對「雞」的一切想像。——Ellen Ruppel Shell,《愛上便宜貨》作者

安德魯・勞勒Andrew Lawler

科學線記者,為《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國家地理雜誌》《史密森尼學會雜誌》等撰文,《科學》雜誌專欄作家,主題多為考古、文化遺產等。

吳建龍

清大歷史所科技史組肄業。台灣猛禽研究會理事、中華鳥會鳥類紀錄委員會委員。譯有《羽的奇蹟》(榮獲第八屆吳大猷科學普及著作獎翻譯類佳作)、A Field Guide to the Birds of Taiwan

前言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當物種相遇》(When Species Meet

 

把全世界的貓、狗、豬、牛加在一起,數量都不如雞來的多。就算再把整個地球的老鼠加上去,雞仍然略勝一籌。家雞是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鳥,也是最常見的農場動物,在當代的任何時刻,都有超過兩百億隻雞住在這地球上,算起來啊,每一個人可以分到三隻呢。而數量排第二的鳥類,是非洲的一種小型雀,叫做「紅嘴奎利亞雀」(red-billed quelea),也才二十億隻左右。

 

目前全球只有一個國家跟一片大陸找不到雞。教宗方濟各常吃的去皮雞胸肉,並非梵蒂岡自己養的,而是從羅馬的市場上買來的,因為這個迷你小國沒有空地可建造雞舍 。而在南極大陸,雞的存在是種忌諱 。雖然每年慶祝新年時,坐落於南極點上的阿蒙森斯科特科學考察站(Amundsen-Scott Station)都會準備烤雞翅,但為了保護企鵝免於罹患疾病,管理這片南方大陸的國際條約規定,生禽及未經處理的禽肉禁止輸入到南極。即便如此,大多數的皇帝企鵝雛鳥還是暴露在常見的雞源病毒之下。

 

上述例外正好顯示出一項通則。從西伯利亞到南大西洋上的南桑威奇群島(South Sandwich Islands),雞隻幾乎無處不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還曾研究過牠們是否能在前往火星的旅途上存活。這種從南亞叢林進入人類生活的鳥類,現在成了我們最重要的蛋白質來源,如果我們要移民外星球的話,八成也得帶上牠們。隨著我們的口腹之慾和城市建設日益擴張,雞的數量以及人類對牠們的依賴也與日俱增。「紋腹鷹(jayhawk)吃雞,人也吃雞」,美國經濟學者亨利・喬治(Henry George)於一八七九年寫道,「但紋腹鷹增加,雞就變少,可是人越多,雞卻跟著變多。」

 

在此之前,我從未想要探究為何雞會在一萬五千種鳥獸之中一枝獨秀,成為人類最重要的夥伴。之前為了寫報導,我走訪了中東、中亞和東亞的考古遺址,追尋著一個問題的答案:人類這物種,到底是為何以及如何放棄平靜的狩獵採集生活,轉而汲汲營營於繁忙熱鬧的都市、全球性的帝國、世界大戰,還有社群媒體?「城市生活」這項匪夷所思且徹底根本的改變,始於六千年前的中東地區,之後就持續改造地球樣貌至今。直到最近十年,都市人口超過了非都市人口,這是史上頭一遭。

 

根據挖掘人員在阿拉伯一處海灘所發現的證據顯示,印度商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善於利用季風越洋航行。我聽到這消息,就替一本雜誌寫了篇報導。這些在青銅器時代冒險犯難的水手們不僅開創了國際貿易,還觸發了第一波的全球經濟,他們將喜瑪拉雅山區的木材和阿富汗的青金岩(lapis lazuli,又稱天青石)帶到美索不達米亞的大城市,而此時埃及的石匠才對吉薩金字塔群進行了最後的裝飾。我交稿時跟總編輯提到,除了那堆古印度貿易商品遺跡外,考古學家們還找到一根雞骨頭,那有可能是這種鳥類進入西方的標誌。

 

「這倒有意思,」總編說道,「你去追追看,看牠是打哪兒來的?為什麼我們吃這麼多雞肉?反正去搞清楚,到底雞是怎樣的一種鳥?」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答應了。幾個星期後,我來到中東國家阿曼的某個海濱村莊,在那處沙灘遺址工作的義大利考古團隊正好回來,他們剛結束午後的阿拉伯海游泳時光。雞骨呢?「喔,」挖掘隊長一邊擦著溼漉漉的頭髮,一邊說著,「我們覺得認錯了啦。那骨頭八成是來自我們隊上某個工人的午餐。」

 

由於雞既無法拉動古巴比倫的馬戰車,也不是把蠶絲從中國帶到西方的推手,因此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對雞並未有太多著墨,而人類學家向來喜歡觀看人們獵野豬勝於餵小雞。家禽學者則是醉心於如何盡可能有效率地把榖物轉換成禽肉,至於雞是如何散布到全世界,這件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是重點。即便是充分理解動物對於人類社會建構之重要性的科學家,也不免忽視了雞。暢銷書《槍炮、病菌與鋼鐵》(Guns, Germs, and Steel)的作者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把雞放在「小型家畜、家禽和昆蟲」這一群 ,如此分類固然有道理,但卻不像牛一樣得到足夠的重視。

 

弱勢群體跟無名英雄都是新聞工作者熱衷報導的題材,但我們實在是太低估雞了,連在法律上都無視牠們。儘管雞肉跟雞蛋提供我們都市工業生活的動力,但根據美國的法規,如果雞是被養來吃的話,那麼牠們根本不被當做牲畜看,連隻「動物」都不是。懷特(E. B. White 曾表示,「對都市長大的人來說,雞並非總是佔有一席光榮之地」,他們如果想到雞,腦中浮現的只能像是「直接從歌舞雜耍劇跑出來的滑稽道具。」 雖然蘇珊・奧爾琳(Susan Orlean 在一篇二〇〇九年的《紐約客》雜誌文章裡,大力鼓吹頗受歡迎的「庭院養雞運動(backyard chicken movement)」 ,但貓狗還是占據最受歡迎寵物排行榜的榜首。

 

假如明天醒來,所有貓狗連同那些奇奇怪怪的鸚鵡、沙鼠(gerbil)什麼的全都消失了,人們大概會如喪考妣、哀痛不已,但對全球經濟或國際政治而言,卻沒啥衝擊。然而這世界要是突然失去了雞,馬上就會面臨災難。二〇一二年時,由於數百萬隻雞因病被撲殺,導致墨西哥城的雞蛋價格飆漲,示威群眾走上街頭,震驚了剛上台的新政府。墨西哥的人均消費雞蛋數高居世界之冠,所以該次事件被稱為「『巨』蛋危機」(The Great Egg Crisis ,也就不足為奇了。同一年,在開羅,價格高昂的雞肉則是助長了埃及革命,當時反對者聚集高呼「他們吃鴿跟雞肉,我們每天只吞豆!」 而當最近雞肉價格在伊朗上漲三倍後,該國警政首長警告電視節目製作人,不要播放吃雞肉的畫面,以免造成買不起烤雞肉串的民眾心生不滿,進而引發暴力衝突

 

雞就這麼悄然無聲、沛然莫禦地成為人類社會的必需品。牠們雖然飛不太起來,但藉由國際貿易,倒成了世界上最會遷徙的鳥類。一隻雞身上五花八門的部位,最終可能分別落腳在地球的兩端──中國人買雞腳、俄國人要雞腿、西班牙人啃雞翅、土耳其人愛雞腸、荷蘭人拿雞骨熬湯,然後雞胸肉都賣到美國跟英國去了。這項全球化的生意牽連甚廣,比如堪薩斯州的榖物養胖了巴西的雞,歐洲的抗生素避免美國的雞群染病,而南非家禽場用的是印度製籠舍等等。

 

「初看起來,商品是種再明顯簡單不過的東西,」馬克思如此寫道,但分析之後,商品卻變成「很古怪的東西,充滿形上學的微妙和神學的怪誕。」 當我跟著雞繞著地球跑時,發現牠們也充滿出人意料的形上學及神學意涵。這種神奇的動物出自亞洲叢林,如今廣布全球,牠們被當做王室苑囿的明星,扮演過指引未來的要角,也曾化身為光明和復活的神聖使者。牠們在鬥雞場裡打得你死我活,我們以此作樂;被人類當做萬用醫藥箱;激勵鼓舞了戰士、情人以及母親。傳統上,從峇里島到紐約布魯克林,雞仍舊承擔著我們的罪孽,就跟牠們數千年來所做的事一樣。沒有其他動物能夠在跨越不同社會及不同時期的情況下,還能引起這麼多的傳說、迷信和信念。

 

雞之所以能夠跨越世界,是因為我們帶著牠們行動。這趟旅程始於數千年前的東南亞,旅途中的每段進程,都需要人類幫上一把。牠們被裝進竹籠內歇息,放在獨木舟上,順著寬闊的湄公河而下,在一陣刺耳嘎叫聲中被搬上拉車,然後踏著沉重步伐的牛隻緩緩將其拉向中國的市集,再放進商人斜掛背後的藤編籃裡,一路左推右擠越過喜瑪拉雅山地。水手們則會帶著雞橫越三大洋,到十七世紀時,幾乎有人定居的各大陸,四處都能看到雞的蹤影了。一路走來,牠們填飽了波里尼西亞殖民者,促成非洲社會的都市化,甚至避免了工業革命初期的饑荒。

 

達爾文以雞來鞏固其演化論,巴斯德(Louis Pasteur)用雞製造出第一支現代疫苗。而即便已經被研究了兩千五百年以上,雞蛋至今仍是科學的首要模式生物(model organism),也是我們每年用來製造流感疫苗的「容器(vessel)」。家雞也是所有已馴化的動物中,最先完成基因體定序的物種。雞骨能緩解我們的關節炎,雞冠可撫平臉上的皺紋,也許不久之後,就能利用基因轉殖的雞來合成多種人類用藥。養雞可提供鄉村地區婦孺不可或缺的卡路里及維生素,使其免於營養不良的命運,同時還能增加收入,幫助困苦的家庭擺脫貧窮。

 

這種動物還像是長了羽毛的瑞士刀,是種用途廣泛的牲畜,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任由我們取求。這樣的可塑性,使其成為所有馴化動物中最有用處的一種,也因此有利於我們經由牠們來追尋自身的歷史。雞可稱得上是鳥界的變色龍(Zelig ,且因牠們如魔鏡一般,映照出我們變化多端的慾望、目標和意圖,像是被當作有威望的物品、說真話的人、靈丹妙藥、魔鬼的工具、驅魔師,或是巨富的來源等,所以牠們也就成了人類探勘、擴張、娛樂以及信仰的標記。當代考古學家用簡易的網篩收集雞骨頭,便能看出人類在何時何地過著怎樣的生活;複雜的演算法及電腦的強大運算能力,則使生物學家有機會從基因的層次追蹤雞的過去,而這也跟我們的過去密切相關。神經科學家研究長期受虐雞隻的腦部,發現讓人不安的跡象──雞的智力很高,這也激發我們進一步理解自己行為的興趣。

 

在現今的都會叢林裡,幾乎已經看不到活生生的雞了,牠們絕大部分都待在羅列成群、巨大幽閉的養雞場和屠宰場裡,外圍則以柵欄封鎖起來,將民眾拒於門外。現代的雞隻是科技的一大勝利,亦象徵我們悲哀、可怕的工業化農業。牠是史上最被精巧規劃生產的生物,也是世上最常被虐待的動物。不管怎樣,我們總是選了雞當做全球都市未來發展的能量來源,卻又往往對其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由於都市生活已經跟每日在農場裡真實上演的生死存亡太過脫節,因此有了橫掃歐美的庭院養雞運動,而且雞還能提供一種方便且價廉的管道,讓我們跟已然消失的鄉村傳統重新搭上線。這個趨勢或許無法改善數十億隻工業化農場雞隻的命運,但有機會幫我們恢復記憶,想起自古以來雞和人類之間豐富且複雜的關係,正是這種關係使得雞成了人類最重要的夥伴。我們可能會開始注視著雞,然後,了解牠們,改變對待牠們的態度。

 

在我們對雞的依賴與日俱增、距離卻日益疏遠之際,用來描述勇氣和懦弱、堅韌及無私,以及種種人類特質與情緒的方式,卻依舊跟這種鳥類緊密相連。「所有事物都會被遺忘,」文學批評家喬治・史坦納(George Steiner)說道,「唯有語言不然。」 英文裡頭有這些字詞: cocky(趾高氣昂)、chicken out(臨陣退縮)、 henpecked(妻管嚴)、 walk on eggshells(謹言慎行)、 hatch an idea(運籌策劃)、 get one’s hackles up(怒髮衝冠)、 rule the roost(當家作主)、 brood(冥思苦想)、crow(自鳴得意)。從這些用法看來,我們對雞的喜愛,可是遠大於鷲鷹或鳩鴿,而且喜愛的方式比我們願意承認的還要多。就像庭院裡的雞一樣,我們既溫和又粗暴,冷靜亦激動,優雅且笨拙,有飛天之志,卻無翱翔之能。

前言

第一章 自然界的蛋頭先生

第二章 深紅色的鬚髯

第三章 具療效的一窩蛋

第四章 基本裝配

第五章 馬尼拉震顫

第六章 巨鳥現身

第七章 丑角之劍

第八章 幼小的國王

第九章 餵食巴巴魯

第十章 農家庭院的毛衣女孩們

第十一章 原雞群島

第十二章 直觀的物理學家

第十三章 最終的動機

致謝

書籍代號:0GGK0307

商品條碼EAN:9789869865616

ISBN:9789869865616

印刷:單色

頁數:400

裝訂: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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