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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作者:張亦絢

出版品牌: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20-08-05

產品編號:9789863598237

定價 $320/折扣1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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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討厭往往就是,想得不夠清楚的愛。

 

看張亦絢如何翻轉「討厭」與「恨」,精彩又過癮。

金鼎獎最佳專欄寫作獎「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專欄文章集結,

另有首次問世「有多恨」多篇。

 

她討厭過鄭清文,西蒙波娃,《咆哮山莊》裡的希斯克里夫,書法老師……等等大人們,妳你討厭過誰呢?

 

在「有多恨」中,她談「恨勢利」、「恨母親」、「恨偶像破滅」、「恨採取立場」等諸種恨事,妳你恨不恨?有多恨?怎麼恨?

 

馬翊航、陳栢青、楊佳嫻、顏訥、羅浥薇薇  一致推薦

 

本書分兩輯:輯一「我討厭過的大人們」收錄《幼獅文藝》同名專欄文章。張亦絢討厭過的「大人們」,從鄭清文、葉石濤、西蒙.波娃、佛洛伊德、希薇亞‧普拉斯、伍迪艾倫,到《咆哮山莊》裡的希斯克里夫與生活中的書法老師……等等。「討厭」加上「過」字,話就有了後路,翻轉「討厭」的概念,其實背後是無比深情。

 

輯二「有多恨」書寫各種恨,有的常見,有的冷門,包括:恨勢利、恨偶像破滅、恨情敵、恨匱色、恨病痛、恨母親、恨採取立場等諸種恨事,小津安二郎怎麼當上了電影導演跟「恨勢利」有關?要找「恨不長」的例子,張愛玲的小說是個寶庫?「恨情敵」連結了原始的「我是誰」痛苦?張亦絢告訴我們,把討厭與恨都進行到底吧——但絕不要「昏頭昏腦,想都不想」地進行,而要「步步為營,草木皆兵那樣警醒」地進行。

 

◎本書特色

1.收錄第43屆金鼎獎最佳專欄寫作獎「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專欄文章。

2.小說家張亦絢2020年最新散文集。

 

◎名人推薦

怎麼可能不討厭呢?張亦絢用我所羨慕,卻難以模仿的論理腔口,一次又一次展現智性與詼諧拿捏得恰如其分,就會產生自動洗車機式的閱讀,還來不及喊累喊髒,習以為常的思考系統就已經被裡外刷洗了。——作家 顏訥

 

張亦絢合該是我們的眼中釘,肉中刺,翻這本書就是就是在敲釘子,一頁頁,一吋吋,後來就深深打進我們心底了。我同情張亦絢討厭的人。我羨慕讓張亦絢討厭過的人。想讓張亦絢討厭不難,想讓她討厭過,需要真本事。——作家 陳栢青

 

我們看著討厭的大人,心中大喊「以後絕對不要成為那樣的大人!」把恨的事物一卡車列出來,驚覺喜歡的東西也所剩無幾。最恨的是自己與背棄的東西還有那麼幾分相似。在內心的小人國小世界氣得原地打轉鼻孔噴氣時,張亦絢卻要告訴我們,什麼都恨,什麼都討厭,什麼都奇怪,什麼都不奇怪。「都奇怪」是要保持機警,「都不奇怪」是不隨意驅逐與輕浮。——作家 馬翊航

 

這部散文集多端討論「討厭」與「恨」,也是成長與思維之書,文學與身體之書,深刻,誠懇,博識,竟然還有點俏皮。——作家 楊佳嫻

 

我一直相信,讀不懂她的人一輩子也不會想認真懂,但懂她的人(其實正是那些被她懂的人)必定能珍惜她在跺著腳喊「討厭」、或叼根菸在手背刺下恨意背後,那無比的深情。——作家 羅浥薇薇

張亦絢

一九七三年出生於台北木柵。巴黎第三大學電影及視聽研究所碩士。早期作品,曾入選同志文學選與台灣文學選。另著有《我們沿河冒險》(國片優良劇本佳作)、《小道消息》、《晚間娛樂:推理不必入門書》、《看電影的慾望》,長篇小說《愛的不久時:南特 巴黎回憶錄》 (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永別書:在我不在的時代》(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短篇小說集《性意思史》獲openbook年度好書獎。二〇一九起,在BIOS Monthly撰「麻煩電影一下」專欄。

網站:http://nathaliechang.wixsite.com/nathaliechang

後記 輕蔑也沒有關係喔

想起一些事。第一次在公共場合碰到(林)婉瑜,她有點好奇我爲什麼較親布勒不親其他人。因爲我立刻辨別出那是一種非常善良的好奇,所以我當下就滿足她,我說:「布勒啊,因爲她不算人類啦。」——還好那真是一個悟性很高的環境——否則,一開口就說人家「不算人類」,成何體統。我敢這麼說,就是有把握,不論婉瑜或布勒,都能懂,也都不會用「常識語言」跟我計較。這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我發現,越是真心誠意的話,往往越「不像話」。

想說這事,是因爲我對布勒說過一件事——那是在火車上,我們一起離開桃園回台北,就如我前述的,因爲一種「不算人類」的默契,使我並不特別熱衷談話——否則,「塵世面貌」的我,是很看重不要隨便冷落誰地「把聊天當作基本禮貌」——但就在這種不太在乎語言的互動裡,我反而目的不明地對布勒說起:小時候,我是一個非常容易暴怒的小孩。

「而且氣起來,彷彿永無止境。」人家是「愛是永不止息」,我是「怒是永不止息。」越來越氣,越來越氣,那種身不由己的感覺,如果繼續,不是殺人,就是殺己。「所以我從很小的時候,就不得不開始研究,究竟我要如何避免陷入狂怒。」可是——這也不是我真正想對布勒說的。我想說的是「就算有這種狀況,它也會過去」——也就是說,我最想說的是,「不管有什麼,當時的感覺是永遠,但並不會永遠」。我用半旗語的方式對布勒說,她也像接一個太弱太偏的桌球發球般,「剛剛好」地、沒有任何架勢地——「接到!」

「我現在好了」。這樣的話,也許不該說——因爲太有自信又太絕對了。不過,也許也還是該說,只是不是用驕傲與武斷的心情——「我曾很不好」——保有這樣的記憶,我想是有意義的。老實說,從「不好」到「好」,應該經過了許多恐怖的掙扎與難堪的努力——這真讓我驚訝人的變化與可能性。我認識的某人有次說,我性格中最核心的部份是「慈幼」,我大抵不否認。因爲我對自己年少時獲得過些什麼,感受非常鮮明——不可思議的贈禮會來自無生命的書本或藝術,也會來自真人——比如十八九歲時,同志或女性主義前輩,怎麼大把大把地花時間跟我講電話,除了金玉良言以外,也樂意廢話連篇。(我想那真是一些精神上的奢華體驗,我通常只聽不說。)

小學時,學校後門有一個「啞巴」——據說,他是因爲車禍而啞掉了,所以在學校附近擺讓小學生撈金魚的攤子。那時我還是沒有分別心的孩子,啞巴就是啞巴,我對他既無敬意,也沒壞心,撈到魚我就高興,沒撈到就「算了」——但有一天,我因爲沒撈到而特別「算了」,正要走——啞巴卻拼命跟我說話。

他示範撈的技巧給我看,然後,直接送了我一隻魚。當時,我的「不平之感」更甚「謝意」——因爲我是一個相信規則的小孩,我不懂爲什麼啞巴可以破壞規則:我沒撈到,我就不該有魚。這是我當時最直接的想法。小孩子不是每件事都會反覆思量。然而,大約二十年後,我在一個奇怪的狀態裡,突然有了回憶,突然再次「聽見」啞巴的聲音——那使我非常震撼。

說話對他來說,非常辛苦——別忘了,理論上他是啞巴,他平日只打手勢,到底是什麼緣故,他非得「虐待」他的發聲器官,用「嘶啞以下,沈默以上」的方式跟我說話?他費盡辛苦,每個字都像薛西佛斯推上就落下的石頭,我也(耳朵)百折不撓,終於聽到了那沉痛的兩句話:「妳沒有耐性。妳要有耐性。」——假設我真是一個沒有耐性的孩子,我怎麼會懂「耐性」是什麼?

如此費勁的溝通後,我得到這個「關於我」的情報:真的很沒價值。我沒耐性地感覺沒耐性真是不需要耐性地聽半天讓我更加沒耐性的東西——太抽象了,還是金魚實在。實在但奇怪。說我壞話還給我獎品,啞巴很奇怪。我一向只在被誇獎的時候,才會得到獎品——金魚,對我來說,就是一個「顛倒是非,不合邏輯」的印記。

然後我就忘了。然後——在多年以後我想起,突然在這個事件隱藏的「可怕的美麗」面前,戰慄不已。

問題絕不在金魚,也不在耐性——而是啞巴在當時,對我的靈魂感到深深的憂心。

後來我也長成一個有這類感應的人——我會感覺到遇見的人,在某種表面下,可能隱藏著傷心與失神,但就像年幼的我,還不懂啞巴要說的話。有時我也知道,這不是區區話語,就能救援的。

從某個角度來說,也許所有的憂慮都是過慮——擔心,只是愛與不知所措的混合體。它很無謂,就像廢話,它卻也很貴重。

有時這種交會更神秘。我記得,有次開完一個馬拉松式精疲力竭的會議,我坐在巴黎北方小城的一個廣場上,名義上是在「恢復精神」,內心翻攪的情緒卻是「不如去死」。突然,一個路都走不穩的幼童,放開了大人的手,搖晃地衝到我面前,一字一字吐出一句問話:「妳叫什麼名字?」——我猜他會說的話還不超過十句吧。那種年紀,說話與鳥叫還有點近似,我相信這句啁啾沒有任何實用價值——但他簡直像展示什麼價值連城的寶物般展示每個字,他才剛擁有這種能力沒多久,妳感覺他正用韁繩牽了一匹比他高大許多的馬一般,他非常謹慎,非常軒昂。我給了他回答,他就心滿意足地跑開了。

這當中有某種神聖。不一定是說話——有時候,某個人以對的眼神或表情掀開了自己一下,妳就被醫治了。——有時醫治的對象,甚至不必是妳:任何人好了,妳也總分到一點那種「好」。

這類事項與「啞巴跟我說話」,隱含某種意義。想像某人某時,靈魂可能籠罩危險——我從別人對待我的方式中,領悟到,面對這種處境,有兩種作法,啞巴設法點出——但點出不見得立即見效 ; 另一種作法則是,不點出,但就強化妳的其他能力,比如閱讀或感受性——使妳成爲一個較有餘裕的人,那麼,當某個時機成熟,妳就能自行揮散危險。當然任何文學藝術,都有可能有個理論性的說法,但在我「個人版的解釋」中,我相信,任何創造不過就是——與「對危險的感知」有關。

我很願意做一些事,回應這種「對危險的感知」。

這應該是我答應小馬(馬翊航)邀約,為«幼獅文藝»寫專欄的心理背景。更秘密的部份,姑且稱為B事件。那是因爲我讀過一段話,出自廣受社會迴響的一本小說,裡面的年輕主述者,直接嗆了這本刊物(或«幼獅少年»——大意是,我們是熟讀世界經典或馬奎斯的,這類很學生的刊物水平太低,根本無法滿足我們。這段話大概是會引起反感的:那麼驕傲自大,自以爲是。我沒問過其他人感想,但我記得我讀到時,「哎喲」了一下,半好氣半好笑:這要得罪人了。

不過,我真的慈幼。我覺得,這確實是個「文學」問題。年少,本來就有不可ㄧ世的那一面。幼稚,有其本色——三四歲的小孩宣布自己是全家力氣最大與全幼稚園最可愛的——這兩種挑戰,我都曾親自面對過。

高中年紀,如果我面前擺著一本«當代»一本«幼獅文藝»,打死我我也不可能拿起後者:年少就是尷尬,那是比任何時候都想當大人,又「輕蔑」大人的階段。那種「輕蔑」,或許也不是真正的輕蔑,毋寧說更像情感未經足夠琢磨前,倔強的怪樣子。我是從文學的角度看B事件,我讀到其中一種用心用力的呼救:像「我」這樣急於長大又自以爲是的孩子,最易落入別有用心的惡人手中,「我」把「她」交出來了,誰來想想辦法?

因爲B事件,我於是暗自與自己訂了一個「要開玩笑的約定」。這個約定,就是,有朝一日,我希望可以爲這被「輕蔑」的刊物寫點東西,作爲對B事件的回應與「甜蜜的答覆」。

沒想到,不久,刊物竟就來邀稿了。而B事件的主角,卻捨棄了生命。沒來得及見到,我一度默默準備著的禮物。

但我是一個看重約定與玩笑的人——我做許多事,往往有別人猜不到的邏輯。我會因爲目睹某場景,而在三五年後,決定出席一個活動,或者,知道某人被欺侮後,在沒人了解的狀況裡,答應做某事,作爲我認定的「正義的修補」。這些邏輯,都是外表看不出來的。「我討厭過的大人們」背後的故事,就是這樣。我在心裡放了長大後的自己,以及與B相近的自己,我也曾是「大大渴求」世界給我們更高深莫測、更睥睨一切——我也曾是那種「歪七扭八的小孩」。我說「歪七扭八」時,是充滿柔情與痛楚的:我明白,我了解——就算「歪七扭八」,本來也有權好好長大。

歪七扭八,不過是雕塑的過程。

小馬是專欄文章的另個原因。我對他很有感應。我覺得,他是完全了解「對危險的感知」以及B事件的問題本質:一個整天讀«當代»的年輕小孩,固然可以在知識上覺得自己猶如巨無霸,同時也可能,對自己真正碰到的困難,ㄧ籌莫展——「氣盛」的小天才們是不容易對此買單的。因此有必要,把青春陪伴夾在哲學問題集裡,把年少情事與阿岡本攪拌攪拌——這種辦法不一定靈,但我們只能努力。每回下筆之時,我都會聽見一種無聲的言語在說:小馬,我真的非常愛你。愛你本人、也愛你所代表的那個「被輕蔑的象徵位置」與你多麼聰慧的努力。

在這本書中,為了搭配「我討厭過的大人們」,我又加了「有多恨」諸篇——我想說的,既不是「某恨有理」,也不是「如何解恨」,而是不管「有多恨」,都不需害怕。就把討厭與恨都進行到底吧——但絕不要「昏頭昏腦,想都不想」地進行,而要「步步為營,草木皆兵那樣警醒」地進行。

儘管已發表的若干篇章,頗受到一些肯定的迴響,但我寄望的,更像當年站在金魚攤前,那種愣頭愣腦的小孩——現在,你妳只需要覺得「有金魚就好」,或「金魚有什麼了不起」也可以喔。

輕蔑也沒有關係喔,我還是一樣愛你妳。只願各位在自己的生命中,能夠始終保持耐性。

而這竟是一個啞巴教會我的事。 

 


內文試閱

〈我討厭過西蒙‧波娃〉                                       

 

我說:欸欸欸,我討厭過西蒙‧波娃耶。

怎麼啦?妳不是女性主義者嗎?朋友嚇到的樣子,彷彿看到我在他面前口吐白沫,令我覺得真是太好玩了。女性主義者,就不會討厭波娃嗎?哎呀,只是我一直比較喜歡她的好友渣渣啦,我說。渣渣,一九七三年,波娃在羅馬與沙特一同接受採訪時,六十五歲的波娃仍然稱她為「我最要好的朋友莎莎」──志文出版的《西蒙波娃回憶錄》第一卷,莎莎翻成「冉冉」。

猜猜我後來在什麼狀況下,提到過冉冉?

一直要到讀過回憶錄的十年後。我在法語測驗的口試時,抽到關於「蒙田與拉.波埃西的友情」選段。蒙田大家都知道,至於拉.波埃西,近年台灣出版了他的《自願為奴》。我答題時,將冉冉之於波娃,拉.波埃西之於蒙田,比併討論。考官目瞪口呆並且心花怒放──我感覺他,都快要從椅子上飛出去了。考官也讀過冉冉、他還記憶猶新;拉.波埃西與冉冉同樣早逝,而他們的死亡,影響了兩個作家。而我想,考官看來那麼快樂,就不會注意到我犯哪些文法錯誤了。

我得到20 / 20,滿分。一開心,瞬間也不討厭波娃了。──這當然是玩笑話。認真說來,這個經驗以及其他觀察,使我想到:我們還真是活在波娃遺產的庇蔭下啊。單單拿她回憶錄的一部份出來說說,就被刮目相看了。她不但在文學史上有一席之地,而且看來,大家也不是隨便讀讀而已。不過,我還是有點討厭波娃──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上頭。比如波娃說,她此生的心,必要為某人跳動。這傻瓜!我大驚失色,不能讓心自己跳自己嗎?所謂我討厭波娃,大概像是,討厭她重感情到有點有點......有點「妳以為妳是麥芽糖嗎!」。也有人說過高達:哎,高達就是「很親人」嘛。兩個以理性著稱的人,結果都被認為超級黏人。

波娃筆下,冉冉早熟有個性。波娃則稚嫩,當她想吸引冉冉時,也不懂用什麼魅力,波娃實在除了笨拙,還很呆萌。那時的冉冉就叛逆,而波娃,常常跟不上她......

《第二性》出版後,莫里雅克或卡繆,都曾公開或私下侮辱波娃。波娃對於自己在國際上引起的廣泛迴響,一針見血地評論:﹝......﹞在法國本土,男性的憤怒是毫無止境的。在外國情形好一點,因為容忍外國作家容易些,畢竟距離較遠,威脅較小。波娃如果在世,今年一百歲了。當年承受的攻擊,現在看都有點像笑話,似乎只使得她的幽默感,熠熠生光。

一種損傷波娃的方式,是把沙特視為英雄,認為波娃巴住他,瓜分了只在男性之間流通互惠的感情與聲譽。隨之而來就有各種混戰,有說沙特厲害波娃不,有說沙特不行波娃行──也有想找出他們的平等,事實上並不平等的。有些則強調,波娃愛得多,沙特愛得少。也許是真的,也許不。但這至少給了我們一個奇怪的命題,我們是否將以平等為名,非難愛得多的人呢?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只為擦亮某個招牌,比如小說家或女性主義者,那麼,不愛一個會引起外界混淆想法的人,確實比較精明。不過,精明的人生,值得過嗎?

西方某一時期開始,「我有戀愛」其實取代了「我有地位」或「我有錢」,成為「身份的象徵」。沙特與波娃不結婚,但他們弄到眾人皆知的感情契約,仍然不脫標榜身份的老調。如果真與自由與平等有關,根本不會有「兩人優先互保條款」吧,畢竟號稱兩人之間平等,同時又強迫第三人次等於他們,是很怪的。「這表示有時我們對別人不夠好。」波娃有次這樣說。這算反省吧?但我年少時,倒是立刻反感地想,這「變相的兩人互保」,太過懦弱與天真了。如果用《第二性》作為中心,量度她的生命,想必有人會困惑,一個強悍的知識份子,怎會那麼情感至上?然而,我對她最初的認識,就是從她「失去冉冉」開始的:那時她就害怕寂寞,那時她就已經視友如命。

「西蒙啊,我討厭過妳。」我想對她說:「不過那是因為,我更喜歡冉冉多一些。」

「我也是。」──我猜她會這麼說。帶著只有二十歲,只有二十歲才會有的,淚水盈眶。

 

〈恨情敵〉   

 

情敵這種人類啊,根本連存在,都不該存在。(笑)

如果情人給妳(你)一個情敵,從這時起,愛情就已經不存在了。一種爲妳招致敵人的愛,算是愛嗎?我認爲,聰明的人,從來不會同時選擇保存愛情與情敵,就像一個人不該一口吃蛋糕一口吃毒藥。情敵進來,情人就該出去,情人既然已經出去,從此就無所謂情敵。

不應該是妳(你)和情敵勢不兩立,而是妳(你)的情人和情敵,不能同時存在天地之間。有情人就不該有情敵,有情敵,這名情人就該讓他(她)像安徒生童話小美人魚的結尾一樣,化成海上的泡沫。怎麼樣?這樣很容易就解決問題吧?

所謂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但回頭這事,就不簡單。

古代的女人沒有地位,除了男尊女卑,皇帝之下,將男人分貴賤等級,女人妻大妾小,都是正式制度。中國古典文學裡,許多都以妻妾成群為風雅,假定古代的婚姻裡,沒有現在夫妻預設的戀愛或感情,在夫與妻與妾三者之間,仍存在對交配權與地位的競爭。

小時候讀歷史,晉武帝司馬炎後宮近萬人,他只好聽一隻羊的話,羊走到哪裡,他就跟誰睡,據說後宮宮人因此想出能夠騙羊停步的詭計,只求皇帝一夜臨幸。但那時不懂,只覺得眾多女人爭一個男人,卑屈至此,可怖可厭,並不懂那是父權結構性地貶抑女人,以至於女人要取悅一頭羊。

對於古代納妾的作法,下面的詮釋是有道理的:因爲婚姻有(不平等)禮法與利益考量,一定程度排除了當事人的意願,納妾成為男方的自我補償,然而這種自由與補償,因爲獨厚男方,對妻與妾又形成了生存空間的壓縮。妻虐妾,或妾傷妻——古代強力標榜「女人要不妒」,近似道德整肅,未嘗不是漠視一種扭曲了的抗爭。現代文學裡也還有放大「婚外愛情」優越性的傾向,多少是一種「文化時差」——意即制度的設計已支援情感平等,但人們還是一方面繼續在「結利益婚」,然後還是以前朝的補償意識型態為美。

如果比較少將古代男人描繪為妒夫,可能是,最妒的他們,會直接搶奪,把「意中人」的丈夫打死殺死,若未被掩蓋,會被說成荒淫,而非嫉妒——他們可能沒有很長的時間恨情敵,但還是恨的——殺戮是結果。

我很懷疑這還是因爲古(男)人慾望限於美貌與肉體,若論愛情,殺掉情敵,真的能取而代之嗎?確實,哈姆雷特的叔父毒死兄長就與其皇后成婚,但這是因爲他早已得到皇后的歡心吧?如果哈姆雷特的父親真的是叔父的情敵,他死後,搞不好還會成為更強的情敵呀。

就像忠君是伴隨帝制的思想,「一夫一妻多妾制」不將嫉妒入罪就難統治——現代不一樣了。有首很可愛的法國歌就叫<我在嫉妒>,「我不覺得有什麼不方便 / 我當然不會大驚小怪」,「我覺得她的名字有點可笑,有點像毛衣牌子,她想見見我,我們會吃個飯,當然啦她會愛死我,而且她好堅持」——男友跟前任聯絡,前任也透過男友示好——大概誰都有過這種煩惱。

副歌就承認這種要顯得「一切都好,實則焦慮」的情緒是,「我在嫉妒」。可以碰觸嫉妒像一種情緒,而非必須打擊的罪惡與人品低劣,這是因為,現在的情愛關係,平等多了。

不過,有時人們「恨情敵」,未必是因為「嫉妒」,而是現實中的紛擾——我曾有過某個前任,她就「頗有古風」,我不是要和她的A前任吃飯,就是要和她的B前任見面,最誇張的一次,她提議她的C前任把工作室設在我們當時的住處——幾年後,我想通了所有把戲。恨極。但也不是針對所有的前任,我恨的是,那是一種「訓練」,為的是讓妳犧牲自己的喜好與個性——那也是要求犧牲。

我後來有過另一段戀情,對方也有前任與愛慕者,但我完全不會有情敵過境的壓力——當你的情人沒有要壓迫妳「競爭求進步」,他就是有再多前任,見再多人,妳都感覺毫髮無傷——嫉妒其實是被情人,而不是情敵刺激出來的。

——我只能說,要注意妳(你)是在一段感情裡,而不是馬戲班——因爲妳不是動物。妳並不需要一個馴獸師。

有部不真的很好看的影集,叫做«體操少女»吧?女孩A巧奪了女孩B原來的男友,AB道:妳的表現優異,都是因爲有男友的支持,現在我有了你的男友,我就有可能超越妳。好赤裸、好血腥的說法啊。這種類型的三角關係,也與不少閨密轉情敵的故事有所呼應。

有次一個陌生女孩對我吐露心事,她也是位於故事中B女孩的位置,但是她故事中的A沒有那麼耀武揚威,她對B坦承,她對B的男友下手,是因爲她太崇拜B了,所以她想擁有帶有B的印記之物,而那不是B的幸運符或小手帕,而是B的男友。

嗯,情人在別人眼裡,有時也會變成簽名照或旅遊紀念品啊。某人是妳的朋友,你們的關係就像旅人與旅途,她帶不走妳,所以帶走了妳的情人。凝視此事,是痛苦的。——因爲我也有經驗。在這種狀況裡,妳就像被傳說會招財招福氣的吉祥物,情人或好友,都覺得從妳身上刮一點東西下來,會帶來好運,所以她們就動手了。

輯一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我討厭過鄭清文

我討厭過西蒙波娃

我討厭過佛洛伊德

我討厭過洪炎秋

我討厭過普拉斯

我討厭過克莉絲蒂娃

我討厭過「書法老師」

我討厭過伍迪艾倫

我討厭過希斯克里夫 

我討厭過Y學長 

我討厭過楊翠

我討厭過葉石濤

 

輯二 有多恨

恨我恨不長

很勢利

恨偶像破滅

恨情敵

恨匱色

恨病痛(上)

恨病痛(下)

恨母親(上)

恨母親(下)

恨採取立場

恨淫賤

 

後記  輕蔑也沒有關係喔

致謝

書籍代號:0EID0096

商品條碼EAN:9789863598237

ISBN:978986359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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