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為我傷心過?
我們不是想報復、更不是想傷害誰,
只是希望證明,我們不是你不痛不癢的曾經。
在臉書上寫了一段話,是這樣子的:
有時候最難受的事,不是你被人傷害,而是你發現自己居然連反擊的能力都沒有。那一種「原來我的慘況不是因為倒楣,而是因為沒用」的青天霹靂,才是真正的傷害。
大家的反應好熱烈,好像這段話放在工作上、感情上都十足適用,結果有個網友傳訊息給我,說她就是忍受不了被人傷害的冤枉,所以動手反擊了,可是,更大的傷心卻接踵而來。
原來她和一個男人交往半年多才發現自己是小三,而且男人從頭到尾都沒打算跟女友分手,她氣不過,把兩人半年多來交往的證據,包含照片、信件等等,通通寄給了男人的正牌女友。
「我以為他從沒愛過我這件事已經夠叫我傷心了。」她說:「後來才發現,原來讓他恨我,我會更傷心。」
我看著她的訊息,突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在道理上,她沒有錯啊,她又不是平白無事陷害男人,而是她被騙在先,要是讓偏激魔人來說,這說不定根本不算「報復」,而算是「執行正義」呢!
可是,最後傷心的,為什麼還是她呢?
在戀愛裡受到傷害時,我們氣極了、氣壞了、咬牙切齒的覺得要反擊,大多數時候,我們嘴巴上講講卻做不到,哀怨著自己的心太軟,少部分時候,我們真的做到了,可是對方的痛苦卻沒如當初預期的讓我們覺得爽快,究竟是為什麼?
我想,是因為我們並不真心想報復誰吧。
很多時候,我們為了一段感情備感痛苦、坐立不安,明明眼睛是自己的,卻無法叫它不要流汗,明明腦袋長在自己脖子上,卻無法叫它不要再想,我們已經焦慮到面臨崩潰的臨界點,但對方卻仍維持著殘忍的淡定。
於是我們忍不住要惹他、吼他、挑釁他、攻擊他,有些人會說這種行為是「自己過得不好,就見不得人家好」,可是我們的本意,從來不是要讓他痛苦啊!那些帶刺的小動作,其實都只是我們拉不下臉說出口的疑問,每一次出手都是試探、每一次攻擊都是質問,我們並非真心想傷害他啊,我們只是想問問他,他看見我們的傷心了嗎?
甚至,他是否為我們傷心過?
我們在問的是:你是否、真的、曾經、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愛「過」我,是的。其實我們都很努力想當一個有風度、有理智的人,一段感情到底還有沒有得救,我們心裡是有數的,我們已經做好十足的心理建設,準備接受彼此之間的這段愛已經是「過去」了。我們知道結果不如當初所預期,只是想證明,就算結果不如預期,但至少過程曾經美麗,就算你現在已經不愛我,但最最起碼,要曾經愛過吧?
可是當我們傷心難受時,卻看見他冷靜淡定的表情,當我們茶飯不思時,卻看見他歡樂地和朋友在美食餐廳打卡……我們的生活全盤崩毀,而他的日子卻一切如常,我們不懂,如果他真的曾經愛過我們,那為何可以對我們的痛苦無動於衷?
最近,一個學生時代曾暗戀過、好像有點小小曖昧但又好像沒有的男孩突然對我放炸彈,我滿心鬱悶,竟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捨不得那幾千塊,還是又被勾起了當年暗戀未果的傷心。聊著聊著,他半開玩笑的說:「結婚了就不能亂虧妹了,想當初我也曾經想追妳耶!」突然間,我平心靜氣了,就好似積壓多年的冤屈終於沉冤得雪、像頭痛了整晚吃下的普拿疼終於開始發揮藥效,我開始真的關心他的婚禮、饒有興趣和他討論婚紗照、覺得就只是個老朋友即將邁入人生下個階段那麼的理所當然。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其實我可以的,其實我沒那麼小心眼,即使我曾經因為你而受傷,但只要確定你也曾經在乎過我,哪怕只是一點點,就能超渡我的不甘心。
其實,我們都不是真心希望你痛苦的。
我們不是想報復、更不是想傷害誰,只是希望證明,我們不是你不痛不癢的曾經。
告訴我,你是否為我傷心過?
怎樣才算對的人
所謂的「對的人」,不是想法和你一樣的人,
而是和你一樣想用心維護這段感情的人。
收到一個失聯將近十年的網友大胡寫來的信。
他說他在逛書局時買了《不愛為何不早說?》,回家翻開書看到上面的作者照片,才發現是我,他的信開頭第一句就寫:當年就覺得妳對感情的看法很特別,沒想到真的出書了。
而我,立刻就想起了那件讓他認為「特別」的事。
其實我和大胡不熟,因為他起碼大了我十歲,每次見面都是一大群人,雖然交換了電話但從來不打、雖然交換了MSN但也很少聊天,那麼唯一一次深聊到讓他覺得「我對感情的看法很特別」的事件,其實也是個大誤會。
那一晚我心情不好。因為感冒,早上我無論如何爬不起來,蹺掉了某堂課,可是好死不死那卻是那個老師整學期唯一一次點名,同學捎來消息,說沒到的要補交一份五千字的報告,否則當掉。
我一邊趕報告,一邊為自己的壞運氣忿忿不平,為什麼我唯一一次蹺課就被逮到,但另外有些人整學期都不見人影,唯有點名那一天福至心靈出席,就安全過關?
然後大胡突然敲我,說她女友下禮拜生日,問我覺得應該送什麼禮物好。
「妳是女生,應該比較了解女生喜歡什麼吧?」當時大胡是這麼說的。
「可是我又不認識你女朋友!你為什麼不問認識你的女友的女生朋友?」我只是希望他去問別人,不要再吵我。
「因為半夜線上都沒有人啊。」大胡沒察覺我的意興闌珊,反而開始長篇大論的講述他和女友之間的事。原來他老覺得戀愛平穩就好,但他女友卻覺得他無趣,希望他能浪漫一點,兩個人老為了這些事吵架。
「就是想法不同而已嘛,沒有誰對誰錯吧?」我很敷衍。
「可是想法不同,感情就很難繼續下去啊。」大胡說。「而且她老是想改變我的想法!」
「你不是也想改變她的想法嗎?」我吐槽他。
「話也不是那樣說,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應該互相配合……」
「感情是要互相配合沒錯啊,但也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吧!」我冷冷地說。「如果什麼事都能互相配合的話,那我們何必找尋對的人呢?」
「……嗯,這種想法,滿特別的……」
大胡大概終於察覺到我的不耐煩,很識趣的下線了,我反而生起悶氣來。
我一點也不覺得這種想法有什麼特別的,路邊隨便抓個女生來問,十個有八個都會說「對的人」很重要吧?我覺得大胡只是察覺我的不耐煩,所以隨便做個結論好結束話題而已,而我一面覺得自己把蹺課被逮到的情緒發在無辜的人身上不對,一面又覺得自己傾聽他的感情煩惱又不是我的責任,更何況我們又不熟。
年輕的時候是會很任性的說些「如果你愛我就該愛我的全部」之類的話,不過在發現自己也並無法做到愛對方的全部之後,就知道自己並沒有提出這種要求的立場。我們口口聲聲的說自己可以接受對方的缺點,但其實至多只做到忍受,我們口口聲聲的說自己可以尊重對方的想法,但其實只是藉此要脅對方尊重我們的想法,「我尊重你」的隱藏潛台詞是「你也該尊重我」,但問題是,我們究竟有沒有尊重對方,從來都不該由我們自己來說,而是要看對方是否真感覺到被尊重,不是嗎?
差異在戀愛裡有兩個名字:熱戀時叫互補,分手時叫個性不合。
和想法契合的人聊天相處,是多麼愉快的事,就像統派和統派在一塊、獨派和獨派在一起,那種可以暢所欲言的感覺,多麼快意。但上哪去找想法和你完全相同、沒有差異的對象,也就是俗稱的「對的人」呢?
亦舒有一本小說叫《剪刀替針做媒人》,裡頭有句話說:「我不再尋覓,他不會來,也許,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他遇到車禍,我倆失去見面機會」。我第一次看到時大受震撼,一字不差記到今日,每當聽見有人說到「對的人」這三個字時,這段話立刻就會躍上腦海,就像壹週刊每天爆出錦榮和蔡依林約會的消息,但大部分的人聽到蔡小姐依舊瞬間聯想到周董一樣,完完全全操控於反射神經。
我也曾經深深相信自己有天會遇見那個「對的人」。
後來談過幾次戀愛,不得不開始懷疑遇上的機率,如果每次都得花三、五年才能證明那個人是錯的人而不是對的人,那我們到底還剩下多少時間、多少機會?
還有很多時候,是我覺得那個人什麼都對了,但在他的眼裡,我卻什麼都不對,有些愛情就像一個天大的誤會,只是我始終都不明白,究竟是誰誤會了誰。
大胡的來信提到了他的近況,包含他和當年的女友結了婚、生了小孩,他的女兒今年剛上小一,很喜歡我的書封面上那個女孩畫像,他順手把書給了他女兒,結果他太太大驚失色,把他罵了一頓,斥責他「怎麼給小孩子看這個」……等等的事,然後他問我,想法還是和當年一樣嗎?
我心想,不一樣,當然不一樣,都已經過了十年,怎麼會一樣?
然後在那個心想「哪有人十年前十年後的想法會一樣」的瞬間,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些什麼。
人的想法和觀念都是會變的,就算我現在能找到一個想法觀念和我完全一樣的「對的人」,三、五年後,我的想法變了,那他就從「對的人」變成「錯的人」了嗎?如果是那樣,那我們還尋覓什麼?而像大胡那樣,當年和女友的想法不一樣、現在和太太的想法也不一樣又如何,至少他們一直都在一起。
也許,所謂的「對的人」,不是想法和你完全一樣的人,而是和你一樣想用心維護這段感情的人。
差異可以彌補,歧見可以溝通,缺點可以容忍,一段感情能不能走下去,重點從來不在於路上有多少阻礙,而在於你們之間還有沒有愛。
人的想法可以變,想法也應該要變。但愛,或者說維護所愛的決心,才是真正不應該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