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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男孩到男人:尼克亞當斯故事集

The Nick Adams Stories

作者:海明威 Ernest Hemingway

譯者:傅凱羚

出版品牌: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16-04-27

產品編號:978986359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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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愛,都給了釣魚和夏天
釣魚、戀愛、探險,孕育文豪的養分

「海明威的敘事技藝,深深影響當代小說風格。」(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讚詞)
《尼克亞當斯故事集》是海明威過世十年後,於1972年集結出版的短篇小說集。包括早期代表作〈印地安營地〉、〈遼闊的兩心河〉,以及8篇生前未發表的文章。
這24篇以尼克亞當斯為主角的故事,原本猶如散落的拼圖被收錄各處,在重新集結後,逐漸組合出一個從男孩蛻變成男人的完整形象——少年時跟隨父親深入荒野探險,在印地安營地初次體驗死亡,與女孩在森林中偷嚐禁果,在戰地醫院結識硬漢軍官,與幼子互動時緬懷亡父——尼克的經歷恰與海明威的生命軌跡平行,具有強烈的自傳性色彩。且故事中所呈現的率真性格,也與日後的硬漢形象大異其趣。
 

厄內斯特.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
英美文學二十世紀代表性作家,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生於芝加哥市郊,從小酷愛體育、釣魚和狩獵,高中畢業後隨即進入報社擔任記者。第一次大戰爆發,志願赴義大利擔任戰地救護車司機,戰爭的殘酷,自此烙印在心靈深處。戰後旅居巴黎,結識了史考特費茲傑羅、葛楚史坦、龐德等作家,開始進入寫作黃金期,1926年出版長篇小說《太陽照常升起》,初獲成功。1929年發表反映一次大戰的《永別了,武器》。30年代初,至非洲旅行狩獵。西班牙內戰期間,以記者身份親臨前線,創作了長篇小說《戰地鐘聲》。此後作品銳減。
直至1950年,發表睽違已久的長篇小說《過河入林》,卻招致許多負評,甚至有論者認為他應該就此封筆。1952年8月,率先刊載於《生活雜誌》的《老人與海》橫空問世,當期創下銷售五百三十萬冊的驚人成績,書本在出版後亦隨即登上暢銷榜。挾此驚人聲勢,猶如重登王座的老拳擊手,接連獲得普利茲小說獎,以及諾貝爾文學獎。
海明威晚年身體每況愈下,與高血壓、糖尿病、躁鬱症等痼疾頑強搏鬥,1961年7月2日,於自宅用心愛的獵槍自殺。

傅凱羚
台大中文系畢業,曾獲多項文學獎,現職編劇、翻譯,寫作。著有舞台劇作集《太平洋瘋人院》,譯有《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等書。目前正在撰寫個人首部長篇小說。

導讀

當「尼仔」變成「尼可拉斯」
 
文/陳榮彬(臺大翻譯碩士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尼克.亞當斯(Nick Adams)或許是美國小說大師海明威筆下最有名的角色,而且也很可能是他自己最愛的角色之一,因為從尼克身上我們彷彿可以看到海明威自己,他們倆都喜歡釣魚打獵,父親都是醫生,都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兩人之間有數不清的共通點。更重要的是,這個來自美國中西部的小男孩尼克是海明威筆下最早的固定角色(stock character),在他創作生涯的前十幾年持續出現。一九二四年四月,知名現代主義文學雜誌《大西洋兩岸評論》(Transatlantic Review,海明威是該雜誌的助理編輯)出版創刊號時,〈印地安營地〉("Indian Camp";但當時在雜誌上掛的名字是"Work in Progress",意思是仍然有待發展的故事)這個故事也被收錄其中,尼克.亞當斯就此誕生,後來在海明威最早的三本故事集《我們的時代》(In Our Time,一九二五年)、《沒有女人的男人》(Men without Women,一九二九年)《勝利者一無所獲》(Winner Take Nothing,一九三三年)裡面尼克又陸陸續續出現在十幾個故事裡。說尼克是幫助海明威在文壇揚名立萬的角色也不為過。
 
重新了解尼克
 
但是,直到《尼克.亞當斯故事集》(The Nick Adams Stories)在一九七二年問世以前,尼克這個人並不是那麼好了解,主要原因是,那些關於他生平的故事跳來跳去:例如,在第二本故事集《沒有女人的男人》裡,尼克一開始在義大利,是個受傷的美國大兵(〈在異鄉〉),接著又變成在伊利諾州某個小鎮餐館裡工作的少年(〈殺手〉),接著依序又出現在密西根州(童年,〈十個印地安人〉)、奧地利(婚後,〈阿爾卑斯山牧歌〉),最後又回到義大利,一樣是在養傷的士兵(〈我現在躺下來〉)。所幸,在海明威去世十一年後,紐約的史克里布納出版社(Scribner's)於一九七二年把他所有以尼克為主角的短篇故事全部收錄在一起,用《尼克.亞當斯故事集》的書名出版,而且把故事分成五個主題,分別是「北方森林」("The Northern Woods")、「獨自一人」("On His Own")、「戰爭」("War")、「士兵返鄉」("Soldier Home")以及「兩人世界」("A Company of Two"),描寫主角的童年、青少年時期,還有離家獨立、參戰後返鄉,還有結婚的人生歷程。於是,這本書不只是故事集,而是一本按照時序編排的傳記小說。
 
從孩子變成孩子的爸
 
除了按照時序來編排尼克的人生故事,這本故事集的另一個特別之處,是收錄了八個海明威生前並未出版過的尼克.亞當斯系列故事(有些並未完成,有些則是極短篇),包括:
 
第一章 〈三聲槍響〉          
第五章 〈印地安人遷離〉  
第九章 〈最後一方淨土〉  
第十章 〈跨越密西西比河〉          
第十一章 〈登陸前夕〉
第十九章 〈夏天的人們〉
第二十章 〈新婚日〉
第二十一章 〈關於寫作〉
 
這些篇章雖短,但它們讓尼克的形象顯得更為清楚了。例如,〈三聲槍響〉可以說是第二章〈印地安營地〉的「前傳」,前者述說幼年「尼仔」(Nickie,父親對他的暱稱)的恐懼,到了後者他因為見識了那一位年輕印地安人父親的自殺,好像就此擺脫恐懼,也開始能坦然面對死亡。〈關於寫作〉原本是第十六章〈遼闊的兩心河〉的結尾,被海明威刪掉,因為故事集而終於重見天日。至於〈跨越密西西比河〉、〈登陸前夕〉與〈新婚日〉裡的事件對於尼克來講,也都是不同階段裡發生的大事,尤其在〈跨越密西西比河〉這個極短篇裡面,海明威寫道:「尼克抬頭看向平坦、一派棕色的水流緩慢移動,馬克.吐溫、哈克.芬恩、湯姆.索耶和拉.薩勒爭先恐後地湧出他的心頭。無論如何,我見過密西西比河了,他在心裡快樂地想。」這句話讓人看到之後腦海立刻浮現海明威的那一句名言:「所有現代美國文學都源自於馬克.吐溫的《哈克歷險記》(Huckleberry Finn)。」因此在寫這一段時,海明威內心的激動恐怕只比尼克更為強烈,因為他最崇拜的美國小說大師之童年生活與小說場景,就呈現在他眼前。

閱讀《尼克.亞當斯故事集》,從第一章〈三聲槍響〉開始,到第二十四章〈父親與兒子〉,我們可以看到「尼仔」最後結婚生子,故事敘述者改稱他為尼可拉斯.亞當斯,這個成長過程可以說是作者海明威與主角尼克.亞當斯共享的。因此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也可以說這本故事集就是海明威除了《流動的饗宴》(A Moveable Feast)之外的另一本文學自傳。


書摘  

父親與兒子
 
這個鎮上主要街道的中心,有一個繞道的標誌,但汽車卻大剌剌地穿行,所以尼可拉斯.亞當斯認為某個維修工程已經完成了,他繼續開,沿著空蕩的磚鋪街道穿過鎮上,在沒什麼車的星期天,停在那些閃爍的交通燈前,等明年帳款無力負擔這套系統,這些燈也不會在了。若這是你出身的小鎮,走過小鎮濃密的樹林下,你一定會喜歡上這裡,但對一個陌生人而言,這片林蔭實在太沉重,隔絕了太陽,讓房子變潮濕。他經過最後一間屋子,上了筆直於前方起伏的高速公路,幾道紅土堤防俐落平整,兩邊都有再生林地。這不是他的家鄉,但現在秋季過了一半,整個鄉間都適合開車經過欣賞。棉花已經摘起,開墾地已是幾塊玉米田,有些被一道道的紅高粱劃開來,他輕輕鬆鬆駕著車,兒子已經在旁邊座位上睡著了,這天的路程已走完,他也知道自己晚上會抵達哪一個鎮,所以留意著哪些玉米田裡有大豆或豌豆,灌木林與樹林伐盡的土地如何分布,那些小屋和房子之於田地和灌木林的相對位置。他經過的時候,心裡就在這片鄉間狩獵,評估每一塊空地的覓食地與掩蔽處,推敲哪裡找得到一窩獵物,他們會往哪邊飛行。

要射殺鵪鶉,你一定不能處在他們與他們慣用的掩護物之間,否則一旦狗找到他們,他們驚慌飛起,就會朝你撲來,有的直直上飛,有的在你耳邊掠去,颼的一聲經過時,空中的他們會是你沒見過的巨大身形,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轉身,在他們飛走時,經過你的肩膀,將要調整好翅膀,斜衝進灌木林之前,你就開槍。以他父親所教的方式在這片鄉間獵鵪鶉,尼可拉斯.亞當斯開始想他的父親。他想他的時候,永遠先想到眼睛。大骨架,敏捷的動作,寬闊的肩膀,鷹鉤鼻,蓋住柔弱下巴的鬍子,你從來不是想起這些——永遠是從眼睛開始。眉毛的樣態保護好頭上的那對眼睛,雙眼深深陷入,好像是為了超貴重儀器而設計了特殊保護。它們比人類的眼睛看得遠多了,也快多了,它們是他父親擁有的偉大天賦。他父親的眼力確實就像大角羊或老鷹。

他會跟他父親站在一邊的湖岸,他自己的眼力當時非常好,他父親會說:「他們升旗了。」尼克看不到旗子或旗杆。「在那裡啊,」他父親會說。「那是你妹妹陶樂絲。她升起旗子,她要走到碼頭上了。」

尼克會眺望湖的另一邊,他看得到滿是樹木的湖岸長線,後方較高的林地,守護湖灣的岬角,滿是農田的純淨山丘,他們在樹林間的白色小屋,但他看不到任何旗杆,或是任何碼頭,他只看得到白色的灘岸,還有湖岸的弧線。

「你看得到朝著岬角的山腰上有綿羊嗎?」
「看得到。」
他們是灰綠色山丘上的微白色斑點。
「我可以數他們哩。」他父親說。

如同那些才能超越人類需求的人,他的父親非常神經質。然後呢,他也多愁善感,且就像多數多愁善感的人一樣,他既殘忍又受虐。另外他的運氣也很差,那不完全是他自己招來的。他死在一個自己稍微出過力搭設的陷阱裡,在他死前,他們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背叛了他。所有多愁善感的人都被背叛過許多次。尼克仍無法寫他的事,雖然他以後會寫,但這片鵪鶉之鄉讓他想起自己年幼時的父親,以及非常感謝他的兩件事——釣魚與射擊。相較於對性的想法不是多麼正確,父親對這兩件事的看法倒是很正確。尼克很高興是如此,因為你的第一把槍總得有人送給你,或是給你機會使用它,而且如果你要學射擊,就得住在有獵物或魚的地方,現在他三十八歲了,他喜愛釣魚和射擊的程度,完全就像他第一次跟隨父親那時一樣。這份熱情從未稍減,他非常感謝他父親帶領他體驗這些。

至於他父親不正確的那件事,所有需要的裝備早已提供給你,每個男人都是無師自通,住在哪裡根本沒差。他非常清楚地記得,他父親對此只給了他兩項資訊。一次是他們一起持槍打獵,尼克從鐵杉樹打下一隻紅松鼠。那隻紅松鼠受了傷掉下來,當尼克將他撿起來,他咬穿了這孩子的姆指根。

「髒兮兮的小bugger(混蛋),」尼克說,將松鼠的頭砸向一棵樹。「你看他把我咬成這樣。」
他父親看了說:「把傷口吸乾淨,回家以後塗一點碘酒。」
「小bugger。」尼克說。
「你知道『bugger』是什麼意思嗎?」他父親問他。
「我們叫任何東西都說『bugger』啊。」尼克說。
「『bugger』是說一個男人和動物性交。」
「為什麼?」尼克說。
「我不知道,」他父親說。「但這是極惡毒的罪行。」

尼克的想像力因為這句話而天翻地覆,並且嚇壞了,他想像了好幾種動物,但沒一種看來有吸引力或實際可行,而這就是他父親直接傳授給他的所有性知識了,除了另一件事。有天早上,他在報上讀到耶里科.卡魯索(義大利男高音)因為mashing(性騷擾)而被捕。

「『mashing』是什麼?」
「是最惡毒的罪之一。」他父親回答。尼克在想像中描繪那位偉大的男高音拿著馬鈴薯搗碎器(masher),對著像雪茄盒內側相片裡的安娜.海德(百老匯藝人)那樣美麗的小姐,做了一種奇特、古怪且惡毒的事。他帶著相當大的驚恐下定決心,等他夠大了,他至少要試一次『mashing』。

他父親總結了整件事,聲稱自慰會導致失明、精神異常與死亡,男人跟妓女廝混會感染可怖的性病,因此你該做的就是不要碰觸人。另一方面,他父親擁有他見過最棒的一對眼睛,尼克對他的愛既深刻又久遠。如今往事一目了然,他甚至能憶想起狀況走下坡前的早年歲月,但已不堪回首。如果他寫它,就可以擺脫它。他藉由書寫擺脫了很多事。可是對這件事目前還太早,人依舊太多,所以他決定想別的事。對父親的事他無計可施,對此他從頭到尾想過好幾遍了。葬儀社的人為父親臉龐做的妝點他仍歷歷在目,其他的所有事情也記憶猶新,包括那些重擔。他恭維了葬儀社的人,葬儀社的人既自豪,又沾沾自喜。可是給予他最後容貌的不是葬儀社的人。葬儀社的人不過做了某些執行面華麗,但藝術價值可疑的整修工作。那張臉是長久以來自行形塑的。它在過去三年被迅速定型下來。那是個好故事,但有太多人仍在世,他還不便寫下。

尼克早先受的教育來自印地安營地後的鐵杉林。前往那裡要先走一條小路,小路從農舍起始,穿過樹林到農田;之後則有一條路蜿蜒經過雜亂林地,通到營地。他現在仍然可以感受到赤腳踏過整條小徑的感覺。首先有松針形成的沃土,鋪滿農舍後方的鐵杉林,有落木破碎成木灰,被閃電劈出的岔裂長木片像標槍一樣掛在樹上。你走在圓木上穿越小溪,如果踩空了,就要掉進濕原的黑泥巴裡。你翻爬籬笆,離開樹林,小路在一地陽光下顯得堅硬,地面是割過的草,長著小酸模和毛蕊花,左邊是晃動的溪底沼澤,雙胸斑沙鳥在此進食。泉上小屋就在那條溪。倉庫下方是新鮮溫熱的肥料,另一份較早的肥料,頂部已經凝結。接著是另一道籬笆,以及從倉庫到房子的熱硬小徑,與一條炎熱沙路,延伸到樹林,跨越小溪,但這一次是從橋上過,這裡長有香蒲,你晚上拿魚叉去捕魚,就會用香蒲吸了煤油做篝燈。

接著,主要道路左轉繞過樹林爬上山丘,你從那條黏土岩石路進入樹林,樹蔭涼爽,而且已被拓寬來設滑道運出印地安人切下來的鐵杉樹皮。鐵杉樹皮堆疊起長長的幾道,上面再用樹皮遮蓋,就像屋子,去了皮的龐大黃色圓木躺在被砍倒之處。他們將圓木留在樹林內腐爛,甚至不清掉或燒掉頂部。他們只想拿樹皮去給波恩市的製革廠,冬天的時候,就將它從結凍的湖面拖走,每一年森林都變少,更多開闊、炎熱、沒有遮蔭、野草叢生的雜亂林地。

可是當時仍然有很大的森林,是原生林,樹長得很高之後才有枝幹,你走在乾淨、滿是輕盈針葉的棕色地面上,那裡沒有矮樹叢,在最熱的天氣裡,這裡仍然很涼,他們三個靠著比兩張床還粗的一棵鐵杉樹幹,高高的頂部樹梢間,有微風在吹,冷冷的光篩落下來,比利說:「你又想要楚蒂了?」

尼克問:「你想要?」
「嗯哼。」
「走吧。」
「不,就在這。」
「可是比利——」
「我,不管比利。他,我兄弟。」

後來,他們坐起來,三個人想聽黑松鼠在頂部樹幹發出的聲音,他們看不見他。他們等著他再叫嚷,因為他叫嚷的時候,尾巴就會猛然一動,尼克看到動靜就能開槍。他父親一天只給他三發子彈打獵,他拿二十號口徑的單管獵槍,槍管非常長。

「那王八蛋一直不動。」比利說。
「你開槍,尼仔。嚇他。我們看他跳。再打他。」楚蒂說。這對她來說是很長的一段話。
「我只有兩發子彈。」尼克說。
「王八蛋。」比利說。

他們靠著樹安靜地坐著。尼克覺得空虛又快樂。
「艾迪說他哪天晚上要跟你妹妹陶樂絲上床睡覺。」
「什麼?」
「他說的。」

楚蒂點頭。
「他只想做這件事。」她說。艾迪是他們的異母哥哥。他十七歲。
「如果艾迪.吉爾比敢在晚上過來而且還跟陶樂絲說話,你知道我會怎麼對付他嗎?我會這樣殺他。」尼克扳上扳機,幾乎沒瞄準,就扣下扳機,在那個混血雜種艾迪.吉爾比的頭或肚子上轟了一個巴掌大的洞。「像這樣。我要這樣殺了他。」
「那他最好不要來。」楚蒂說。她將一隻手伸進尼克的口袋裡。
「他最好非常注意。」比利說。
「他是吹牛大王。」楚蒂的手在尼克的口袋裡探索。「但你不准殺他。你會有很多麻煩。」
「我會那樣殺了他。」尼克說。艾迪.吉爾比躺在地上,整個胸膛都被轟掉了。尼克將一隻腳驕傲地踩在他身上。
「我會剝他的頭皮。」他快樂地說。
「不要,」楚蒂說。「那好噁心。」
「我會剝了他的頭皮,寄給他媽。」
「他媽死掉了,」楚蒂說。「你不准殺他,尼仔。為了我,你不准殺了他。」
「我剝了他的頭皮以後,就把他丟去餵狗。」
比利非常沮喪。「他最好小心了。」他陰鬱地說。

「他們會把他撕成碎片。」尼克說,愉悅地想像那個畫面。他剝了那混血叛徒的的頭皮之後,面不改色地站著看狗撕碎他。但他向後倒在樹上,脖子被緊緊握住,楚蒂抓著他,讓他呼吸困難,大喊:「不殺他!不殺他!不殺他!不。不。不。尼仔。尼仔。尼仔!」
「你有什麼毛病?」
「不殺他。」
「我一定要殺了他。」
「他只是一個吹牛大王。」
「好吧,」尼仔說。「我不會殺他,除非他到屋子附近來。放開我。」
「這樣好,」楚蒂說。「你現在想做什麼事嗎?我現在感覺好了。」
「要比利走才行。」尼克殺了艾迪.吉爾比,然後饒了他的命,現在他是一個男人了。
「你走,比利。你老是在附近。你走。」
「王八蛋,」比利說。「我受夠這件事了。我們為什麼麼來?打獵還是怎樣?」
「你可以拿槍走。有一發子彈。」
「好吧。我打一隻又大又黑的沒問題。」
「我會大叫。」尼克說。

後來已經過了很久,比利還沒回來。
「你覺得我們做一個寶寶?」楚蒂將棕色的雙腿開心地交疊在一起,摩擦著他。尼克心裡有樣東西消失得非常遠。
「我不覺得。」他說。
「做一大堆寶寶,管他的。」
他們聽見比利開槍。
「不曉得他有沒有打到。」
「不在乎。」楚蒂說。

比利穿過樹林過來。他將槍扛在肩膀上,抓著一隻黑松鼠的前掌。
「看,」他說。「比貓大。你們辦完事了?」
「你在哪裡打到他?」
「那邊。先看到他跳起來。」
「得回家了。」尼克說。
「不要。」楚蒂說。
「我得回去吃飯。」
「好吧。」
「明天想打獵嗎?」
「好。」
「你可以留著那隻松鼠。」
「好。」
「晚餐之後要出去嗎?」
「不要。」
「你還好嗎?」
「很好。」
「好吧。」
「親一下我的臉。」楚蒂說。

他現在開車行經高速公路,天色越來越暗,尼克完全不想自己的父親了。黃昏時刻從來不會讓他想到他。黃昏時刻永遠屬於尼克自己,若此時沒有獨自一人,他就會不自在。他總是在每年的秋天或早春想起父親,當他看見大草原上的紋胸濱鷸,或看見了穀物捆堆,或看見了湖水,或看見一匹馬與馬車,看見或聽見加拿大黑雁,或待在獵鴨用的掩蔽物後。他想起一次大雪紛飛,一隻老鷹衝下來攻擊蓋在帆布底下的誘鳥,飛起來時撲打著翅膀,爪子卻卡在帆布裡。他的父親總是突然出現在他的身旁,就在廢棄的果園與新犁的地上,在雜木林裡,在小山丘上,或經過枯死的草地時,每一次劈柴或運水,或在磨坊、果汁廠、水堰旁邊,有火堆的話就一定會出現。他居住的那些小鎮不是他父親熟悉的小鎮。他十五歲之後,就不再與他分享任何東西了。

他父親在寒冷的天氣裡會鬍子結霜,在熱天裡則流非常多的汗。他喜歡在陽光下去田裡工作,他其實不用去,但他喜愛體力勞動,可是尼克就不喜歡。尼克愛他的父親,但是討厭他的味道,有一次他得穿一套父親的內衣褲,它們對他父親來說太小了,這讓他噁心,他脫了下來,放在溪裡的兩顆石頭下,說自己搞丟它們了。父親要他穿上,他對父親說它的狀況,但他父親說它才剛洗過。也的確如此。尼克要他聞它,他父親氣憤地嗅了嗅,說它又乾淨又清新。尼克釣完魚,沒帶它就回家了,並說自己搞丟它,結果因為說謊被抽了一頓。
後來他坐在柴房裡,獵槍上膛了,扳上了扳機,門是開的,他望出去,父親就坐在紗窗門廊上看報紙,他想:「我可以把他轟到地獄去。我可以殺了他。」最後他覺得怒氣消失,反而有一點反胃,因為這把槍是他父親給的。然後他去了印地安營地,在黑暗中走過去,擺脫那股味道。他的家人裡,只有一個人的味道是他喜歡的,一個妹妹。其他所有人,他都避免有各種接觸。他開始抽菸之後,這個感覺變鈍了。這是一件好事。它對獵鳥的獵犬有用,但幫不了人。

「爸爸,你還是小孩的時候,你老是跟印地安人去打獵,那是什麼樣子?」
「我不知道。」尼克嚇一跳。他甚至沒注意到這個孩子醒來了。他看看坐在旁邊座位上的他。他覺得相當孤單,但這個孩子一直陪著他。他不知道這樣已經多久了。「我們總是出門一整天去獵黑松鼠,」他說。「我父親一天只給我三發子彈,因為他說這樣可以教我打獵,而且一個孩子到處開槍不好。我跟一個叫比利.吉爾比的男生去,還有他妹妹楚蒂。一整個夏天,我們幾乎每天都去。」
「印地安人取這些名字真怪。」
「是啊,對吧?」尼克說。
「可是跟我說說他們的樣子。」
「他們是歐吉布瓦人,」尼克說。「他們人非常好。」
「可是跟他們在一起是什麼感覺?」

「很難說。」尼克.亞當斯說。難道要說她是第一個帶來前所未有美妙之感的人嗎?提到那豐滿的棕色雙腿,平坦的小腹,結實的小乳房,好摟的手臂,敏捷探索的舌頭,直率的眼神,可口的嘴,而後不舒服地、緊緊地、甜美地、濕濡地、愉快地、緊緊地、疼痛地、完全地、終於地、無止盡地、永無止盡地、永遠不會停止地、永遠不會到盡頭地突然停止了,大鳥像貓頭鷹一樣飛在暮光中,可這是白天的樹林裡,鐵杉的針葉刺著你的腹部。所以每當你到了印地安人住過的地方,你就嗅得出他們,空酒瓶與嗡嗡作響的蒼蠅,也抹滅不掉那香草的氣息、煙火味、以及像是新剝貂皮的氣味。不管是關於他們的任何笑話,或是印地安老太婆;不管他們身上的作噁香氣,或是他們最後做了什麼,都帶不走這個感覺。這與他們的歸宿如何無關。他們的結局都一樣。很久以前還不錯,現在不好。

用另一件事來說吧。你開槍打一隻飛鳥時,就等於打遍所有的飛鳥。他們全都不同,以不同方式飛翔,但那股感受一樣,最後一隻就跟第一隻一樣好。這一切都要感謝他父親。
「你可能會不喜歡他們,」尼克告訴男孩。「但我覺得你會喜歡。」
「我爺爺也跟他們住在一起,就在他小時候,對不對?」
「對。我問他說他們是什麼樣子的時候,他說其中有很多是他的朋友。」
「我將來會跟他們住在一起嗎?」
「我不曉得,」尼克說。「要看你。」
「我幾歲的時候會得到一把獵槍,然後可以自己去打獵?」
「十二歲,如果我覺得你做事小心的話。」
「真希望我現在是十二歲。」
「會到的,很快。」
「我爺爺是什麼樣子?我想不起他,只記得那一次我從法國來看他,他給了我一把空氣槍和一支美國國旗。他是什麼樣子?」
「很難形容哪。他是一個很厲害的獵人和釣魚手,他有非常棒的眼力。」
「他比你還厲害嗎?」
「他的槍法好多了,他父親也是厲害的飛鳥射擊高手。」
「我敢賭他沒你強。」
「噢,有,他有。他的槍法非常快又高明。看他射擊比看任何人射擊還過癮。他總是對我的槍法非常失望。」
「我們為什麼從來沒去爺爺的墳上祈禱?」
「我們住在的不同區域啊。從這裡過去很遠。」
「在法國就沒差了。在法國,我們就會去。我想我應該去爺爺的墳上祈禱。」
「我們會去的。」
「真希望我們不會住到什麼地方,讓你死掉以後,我永遠沒辦法去你的墳上祈禱。」
「那我們得安排一下。」
「你不覺得我們可以都埋在一個方便的地方嗎?我們可以全埋在法國。那樣就好了。」
「我不想被埋在法國。」尼克說。
「噢,這樣的話,我們就要在美國找個方便的地方。我們不能全埋在牧場嗎?」
「好主意。」
「那我就可以在去牧場的路上,停下來在爺爺的墳上祈禱。」
「你這人實際得要命。」
「嗯,我很難過連一次都沒去過爺爺的墓。」
「我們總會去的,」尼克說。「放心吧,我們總會去的。」

書籍代號:3E0A0005

商品條碼EAN:9789863592365

ISBN:9789863592365

印刷:單色

頁數:352

裝訂: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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