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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大冒險,不同體制教孩子的事:從溫哥華、台北到宜蘭,陪孩子經歷不同學校的快樂與挫折,學會面對不完美的世界

作者:劉如玲

出版品牌:野人文化

出版日期:2013-10-03

產品編號:9789865830526

定價 $320/折扣1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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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作者簡介
  • 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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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詳細資料
陪孩子經歷快樂與挫折,學會面對不完美的世界
ü問題解決力 ü自我選擇承擔力 ü失控狀況的思考力
 
常聽父母抱怨:學校不好想轉學!老師對孩子有偏見想轉班!
也許,我們改變不了學校的制度或學校裡發生的事,
但是,我們可以和孩子一起學會面對或處理。
畢竟,孩子步出學校和家庭後所面對的,原本就不是一個完美的世界,
學會如何面對不完美,
才是家長和孩子經歷過學校生活的快樂或挫折之後,能夠送給孩子最大的禮物。
 
在小學裡該學、能學的東西,其實比我們想像的還多也不一樣!
 
  一個不愛上學的媽媽,卻因緣湊巧陪著兒子上了三所小學,從溫哥華、台北到宜蘭,從加式教育、菁英教育到適性教育……他們經歷了不同的體制,展開各種校園生活大冒險,一起苦惱、質疑、適應和成長,也一起大開眼界!
  雖然作者從小就不愛上學,但畢竟是接受台灣的「正統」教育長大,初見溫哥華「自由創新」的教學法,還是大受震撼――
  教室不是讀書寫字的地方嗎,怎麼會有樂高積木和芭比娃娃?
  一樣都是二年級,怎麼隔壁班教九大行星,兒子學的是蜜蜂生態?
 
  回到台灣,兒子習慣加式教育後滿腦子疑問,也挑戰了作者以為的「正常」――
  天氣悶熱想睡覺,該讓學生去操場跑一跑恢復精神啊,這樣打瞌睡上課有什麼意義?
  學生怎麼可以坐在老師腿上討論功課呢,這根本就是性騷擾!……
 
  這些一起體驗、思考和適應的親子生活故事,只想愷切、誠實地分享一個家長的感受和心得,也許,體制一時無法改變,但是,我們可以像作者一樣――
  「把心臟練強一點」,自己多練習放手的彈性,也給孩子自由揮灑的空間。
 
與其急著訓練孩子的未來競爭力、或是要他們離棄現實完全理想化,
或許更該及早培養他們對問題的解決力、尤其是對自我選擇的承擔力,
學會面對世界的不完美,孩子才能過得更快樂、更適性,也更有「自己的樣子」!
 
 
在溫哥華――【原來,小學可以這樣讀!媽媽大震撼】
媽媽口頭禪:「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下課時間一定要出去操場玩,不准留在教室裡?
──>下課就是必須離開教室出去玩!因為,不論是老師還是學生,大家都需要休息!
◎用一顆南瓜,可以從生物到作文,教完小二所有科目?
──>沒有課本的限制,完全透過老師的組織概念,利用一項主題素材就能貫通所有課程!
◎古文明歷史不必背課本,而是寫一份旅行企劃案當功課?
──>高年級就開始學習專案報告=提前預習中學學習模式=做學問的方法!
 
在台灣――【或許,父母可以陪著孩子面對問題!】
媽媽口頭禪:「你這樣做會有……後果,確定要這樣嗎?」
 
◎上課就得乖乖在教室裡嗎?→發現問題,找出解決方法的能力!
──>上課中想睡覺──>老師繼續講、學生繼續打瞌睡VS.大家出去跑一跑回來更有精神!
◎全班一定都要買扯鈴嗎?→分辨必要與需要→確認自己有興趣了才買!
──>連扯鈴是什麼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好不好玩,為什麼要馬上登記繳錢買呢?
◎考出來的分數,就代表學進去的知識?→分辨到底漏接這一球有沒有關係!
──>社會科的題目因地制宜,沒有固定答案,背這個是沒有意義的,不小心沒得分也沒關係!
 
在我家――【其實,父母也可以這樣訓練孩子的承擔力!】
媽媽口頭禪:「你一定要記得現在這個感覺!」
 
◎有時候,真的要懂得「騙小孩」!→從「難過」的感覺,分辨「誰」比較重要!
──>「要買這輛車、還是要媽媽在家陪你呢?」兒子人生中第一次懂得什麼是選擇,而且記憶深刻。
流浪漢是不是好工作?讓孩子實習一下就知道了!→選擇自己的「未來理想」!
──>試過了,體驗過,如果兒子長大後想去開垃圾車,也絕不會抱怨因為那是他自己的選擇!
◎十二歲前一定要多談戀愛、學會花錢!→體驗什麼是「感情」和「生活」是怎麼回事!
──>不是每場戀愛都會成功。如果到十五、六歲才開始教就太晚了,他已經聽不進去了
   學會花錢=學會生活,浪費還是投資?品味還是虛榮?等開始賺錢後才教如何花錢就太晚了!
 
﹝成長推薦﹞
吳福濱(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陳之華(暢銷親子作家)、蘇明進(Power教師)
 
﹝本書特色﹞
1.本書透過作者和孩子經歷不同教育體制的體驗,提供最真實的觀察記錄和心得感想,鮮活、充實而生動,讓讀者能深刻體會到溫哥華和台灣兩地教育形式的實況與差異。
2.作者也以愷切俐落的筆調和思路,一針見血點出台灣教育長久存在的某些迷思和限制,希望啟動父母和師長對於現今教養和學習生活的另一種反思和檢討。
3.作者本人各種突破框架的「個性化」教養思考,也有助於父母和師長放下無謂的焦慮,以更自在、更篤定的心態來面對孩子的學習歷程和自己的教養責任。
 
 

得獎推薦

實現孩子誕生時,母親「愛你一輩子」的承諾,親子共同尋找多元、適性的教育,讓每個孩子都擁有最快樂的成長過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理事長_吳福濱
 
 
 
任何一件無聊的事到如玲手裡都會變得很有趣,而且她會偷偷的把她教育的理念放進去這些活動裡,但是因為太好玩了,孩子根本就不會注意到原來這是個有教育目的的活動。──聖‧羅伯特小學家長會 會計長__中林智子 Tomoko Nakabayashi
 
 
 
她的想法永遠都是如此有創意和好玩,是個十足生活趣味大師!──2011年溫哥華市長候選人__藍迪‧賀頓 Randy Helten
 
 
 
如玲就像帶著魔法棒的精靈一樣,她用正面的態度和不可思議的方法,引導孩子,讓每個孩子都可以變的更積極、細心,她完全了解孩子的需要!──大溫哥華區YWCA 兒童暨義工諮詢協調__池田真理子 Mariko Ikeda
 
 
 
同樣經歷一件事,如玲永遠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那個點。她智慧的言辭,常會令人茅塞顿開!──聯誼旅遊 美加區董事__Jennifer Yu 于紅雯
 
 
 
如玲教會我賞識我的孩子,漸漸的,我以他為榮。──人文國小家長__高瑞穗
劉如玲 Juling Liu
成長於台北。怪怪的專業家庭主婦。
專業到還擁有自己的家庭主婦名片
從事家庭主婦工作前,曾做過編輯、廣告和廣播。
喜歡閱讀和孩子。喜歡看孩子笑,所以學會摺汽球。
帶孩子就像做廣告一樣,發生什麼狀況就出什麼招,真的沒有公式可以套。
 
和孩子一起面對教育的困境、限制或快樂,
用你自己的方式陪伴他,正面迎接他的疑惑,
不要覺得煩。
只要這樣,問題就會變成一個有意思的成長過程。
有困惑才有成長。這是真理。
這本書說的就是這樣的一件事。
真心希望,每個孩子都擁有被人賞識的童年。
 
【得過這些獎】
時報廣告獎、四A廣告獎、華航旅行文學獎、台北文學獎、時報文學鄉鎮書寫獎、公共電視原創劇本獎、世界日報新世紀華文文學獎。
 
 
【作者序】
對孩子來說,打架也可能是一件很棒的經歷!
 
在上小學的年紀,我其實不太在乎兒子遇到什麼事或讀什麼學校。
我喜歡和他一起經歷各種事情,然後一起去思考或解決問題,
而不想為他早早就鋪好一條康莊大道、或是幫他想好他能做什麼!
 
 
四年級時,兒子從國語實小放學回家,跟我預告他明天要和C打架,他說:只要C再如何如何,他明天一定會開打!
我問他:可以不打嗎?
他說,C已經太過分了,而他們爭執的內容,大概就是回家排路隊整不整齊的問題。坦白說,這些事在大人眼裡真的很小,但兒子卻覺得非常嚴重,所以非打不可!我不曉得其他父母會怎麼處理這樣的事,但我的方式就是——不繼續追問細節了,也不繼續勸他不要打架,或是恐嚇他「如果你敢打架,我就怎樣怎樣」之類的。
因為我相信,人生偶爾會有需要打架的時刻,雖然別人不一定認同你打架的理由!
不過,我倒是希望兒子先知道,打架會有什麼後果。
我說:「像你們這種年紀的同學打架,打完之後,如果老師沒有發現,兩個人自己和解彼此滿意了,就都沒事了;但是,如果老師知道了,一定會處罰你們的。怎麼處罰我不清楚,因為每個老師的方法可能都有點不一樣,也許是罰站、罰抄寫……之類的。但是,如果有一方傷勢嚴重,老師就必須打電話給家長,請家長出面協調,接著雙方家長就會坐下來談如何和解。萬一,要是有一方的家長不願意和解,那只好鬧到校長室。如果校長也擺不平,下一步就是到警察局。要是對方還不願意和解,接著就得去醫院驗傷,然後上法院了!
「這時候,我就必須幫你找律師。不過,你的年紀才十歲,應該不需要到大法院,而是去一個叫『少年法院』的地方,就算被判刑,大概也可以用社區服務抵過去!當然,也有可能很嚴重,你得進監獄待一下,不過還不會有死刑或無期徒刑這種問題!」
講完後,我問他:「即使打架會這麼麻煩,你還是堅持要打嗎?」
兒子想了一下,他說他還是要打!
於是我就說:「那好,既然打這場架對你那麼重要,那就打吧!不過,我會教你以後上法庭時可以取得有利位置的打架策略,只要你照著媽媽的策略走,到了法庭你也不會有太大麻煩!」
兒子問是什麼?
「第一,一定要對方先動手!記住,你千萬不能先動手。先動手的人,上法院時就已經輸一半了!因為對方可以說是為了自衛才跟著動手的。」
「第二,你回手時,現場一定要有證人,因為到了法庭,你說他先動手,他說你先動手,那怎麼擺得平?法官要相信誰呢?所以,一定要有證人,這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方法。」
「第三,不要拿致命武器。萬一真的因為你跟他打架,而你隨手拿了什麼東西攻擊,讓他少了一隻眼睛或造成其他永久的傷害,那就不是道歉可以解決的事情了,你會難過不安一輩子的!」
講完三項打架策略後,我問兒子都聽懂了嗎?明天如果要打架,一定要注意這些。兒子說,他聽懂了,但是他突然覺得打架要想這麼多,有點麻煩,所以明天不打了!我還是很酷地回答:「打不打架你自己決定,我沒有太大意見。」
你以為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嗎?
兒子就這樣忍住了嗎?
當然不是。
孩子哪有這麼好教!
你以為你講一遍就沒事了嗎?那真是把教育太理想化了!不過,我當然也沒預期他會去打,也沒打電話去質問老師對方怎麼一直挑釁我兒子、或是希望老師多注意一下這兩個孩子。對我來說,這只是一個十歲男孩日常生活中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而已。
 
●有些事情,是一定要親身經歷才能學會的
 
隔天放學時,我去接兒子下課,遠遠就看到老師帶著兒子和C走到我面前——他們兩個還是打架了!兒子手臂掛彩了,C看起來還好!
我看得出來C很緊張。畢竟,我兒子可是從國外回來,剛轉到這個學校;老師也有點緊張,擔心我是個難纏的家長。而且兒子手臂還流著血,是C咬的。
我問兒子你還好嗎?兒子說還好。
我再問C你還好嗎?C也說還好!
我問誰先動手,雙方都說是C先動手。我說誰看到了,兒子說是班長,而且是班長跑去找老師來的。
接著我問用什麼打,兒子說:兩個人都沒有用武器,但是C用咬的,所以他才會流血!不過兒子說他本來想拿手邊的掃把打,又擔心會出大事,所以他就徒手對打!
聽完後,我跟C說:「我覺得打架是你們兩個之間的事,你們如果覺得沒問題了,我就沒問題,我不會打電話給你媽媽或任何人。至於你要不要跟媽媽說,由你自己決定。然後,我一點都不生氣、也不介意。」
我想我的表情很輕鬆,甚至沒提到誰對誰錯、或是「下次再也不可以」之類的說法。C因為我沒有罵他而鬆了一口氣,兒子也對我的處理方式沒意見,只有老師說話了。
老師對我的做法有點不以為然,她認為我應該給這兩個孩子一點訓誡或警告之類的,怎麼可以連為什麼打架都沒有問他們呢?甚至還有一點嘉許的樣子!
我說:「每個人的感覺都不一樣,有人認為很普通的事,有人卻感到痛苦不堪,我覺得這兩個十歲孩子吵架的事,大概就是這麼回事。所以,只要他們彼此都覺得這件事已經升級到非打架不可,就沒有太多必要去跟他們講道理了!什麼『退一步就沒事了』,『你讓一下或他讓一下就沒事』的說法是有點不切實際的,我們大人自己常常都退不了一步,更何況是孩子呢?」
事實上,我覺得兒子經歷了一件很棒的事。
他學會如何打架,了解打架的感覺,也學會要如何理性地處置失控的場面。這是一堂很難學到的課,也是父母或老師很難用言語教導去幫他上的一堂課,有些事情是一定要親身經歷才能學會的。而在我眼中,這場架是兒子人生中很重要的經歷,他處理得很好,我覺得應該給他獎勵,沒有什麼好指責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帶他去看電影。
要去看電影的路上,C的媽媽打電話來請求原諒,說C是過動兒,這是第三次打架了,請千萬不要告到校長那裡,因為校長說C如果再打架,就要如何如何!我說:「我跟妳兒子說過了,已經沒事了,不要擔心!不過就是兩個孩子之間的事,他們都說沒事,那就沒事了。不過,架不是我打的、血也不是我流的,所以妳問我兒子吧!我兒子說沒事就沒事。」
我把電話轉給兒子,兒子跟C的媽媽說:「他有咬我,我也有打他,所以很公平,沒有關係的!」C的媽媽非常感激。
 
●打架是兩個孩子的事,跟全班有什麼關係呢?
 
隔天早上,因為前一天的打架事件,兒子說他今天不想去學校可以嗎?我說那就待在家裡吧!
到了七點多,C的媽媽從學校打電話來,問我們為什麼沒去上學?我說兒子偷懶,我就讓他在家裡待一天!C的媽媽說,她今天特地來學校,希望C能當著全班同學向兒子道歉。一聽她這麼說,我真慶幸兒子沒去學校,他和 C都不必遇上這種要在全班面前道歉的場面。
我跟C的媽媽說,打架是兩個男孩子的事,跟全班有什麼關係呢?妳兒子也是有自尊的,不要要求他做這樣的事。而且真要細究誰對誰錯,我也不能肯定錯的一定是妳的孩子。
很運氣地,兒子躲過了道歉的戲碼。他人生的第一場一對一的打架,終於落幕了。
如果照著小說寫,應該是這兩個孩子從此成為好朋友或惺惺相惜之類的。但是現實生活可不見得會這樣發展,不過他們兩個人再也沒對彼此不爽,倒也是真的!
其實C是個很優秀的孩子,兒子肯定比不上他,但因為兒子是從國外回來,搶走了C的風采,C於是就種下心結了!事情就這麼簡單,卻又不能說破,反正說破了兩個孩子也不會承認。
我們大人在工作中或家庭裡不也常常會碰到這樣的狀況嗎?這種問題真的很難教,也很難用經驗去傳授,只能選擇面對,然後看看孩子自己會怎麼處理,父母再看著辦吧!
在上小學的年紀,我其實不太在乎兒子遇到什麼樣的事或讀什麼樣的學校。我喜歡和他一起經歷各種事情,然後一起去思考或解決問題,而不想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幫他鋪好一條康莊大道,或是替他想好他能做什麼!
在孩子越小的時候讓他去經歷某些困難或挑戰,可以讓孩子自己和父母更早理解到,他是個什麼樣的孩子、需要什麼樣的協助,他是適合讀書還是擅長畫畫?他是容易受別人影響還是固執己見?他碰到問題是會逃避還是衝撞?……
出於一些客觀的因素,兒子總共讀了三所小學,跨過國際、跨過城鄉,從加式教育到菁英教育到放任教育,我從來沒有想過要為他的教育而移民或選擇哪種學校,會轉三次學純粹是因緣巧合。我和孩子一邊上學一邊學習,然後也會碰到一些問題、再一邊換學校。
如果真的對兒子的教育有過幻想,那就是我想選擇讓孩子在家自學,不用再受學校束縛。只要想到:小學六年,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一個孩子要坐在教室聽十六年的課,我真的覺得很辛苦、很悶!不過,兒子不同意,他選擇去上學。每當他對學校厭倦的時候,我都會笑著說服他,那就不要去,我們在家自學吧!每天要準備你的早餐和叫你起床,也是很辛苦的!
也許是一想到在家自學就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面對媽媽,兒子寧可去學校讀書!看來,某個程度來說我是個失敗的媽媽。不過,也因為去了學校,他才有機會和同學打架,去經歷一些有意思的事、留下有趣和美好的記憶。
因為他堅持要上學,我只好和他一起展開上學之旅。我們從溫哥華到台北,繞道宜蘭,再回到溫哥華,總共七年,我和他終於一起從小學畢業了!而這個故事,就是關於我和他一起讀書上學的經過和心得!
 
【摘文1】
◎說什麼都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教了兩個月,二十六個字母還沒教完……

經過兩個月一對一的家教課,每堂課半小時,
眼看著開學日就要到了,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L,而且還不熟……
在溫哥華,我還沒學會如何慢活,倒是先體驗了什麼是「慢學」——孩子慢慢學就可以了!

 
 
去溫哥華之前,因為工作和搬家的關係,兒子只斷斷續續讀了一陣子幼稚園,加起來大概是兩個月。如果我們留在台灣,那年九月兒子就應該正式進入幼稚園大班,但是因為學制不同,兒子一到溫哥華就必須升級,直接當一年級新生。
兒子完全不會英文,沒見過二十六個英文字母,我又因為自己英文爛,從來沒跟他說過一句英文;據說在溫哥華,英文字母是在幼稚園大班、也就是Preschool教的(加拿大的公立小學教育是從Preschool就開始,每個孩子都必須入學就讀),我真的很替兒子擔心,他開學後怎麼跟得上呢?
我很緊張,先是在社區活動中心找到了一對一上課的英文家教,每週半小時,費用還挺貴的。課程從七月第一週開始,我不期望兒子能學會多少東西,只希望開學前他能學會二十六個字母。這個期望應該不算太過分,想不到我完全預測錯誤!
 
●每週學兩個字母、畫兩張圖,一堂課上完了!
 
經過兩個月一對一的家教課,開學在即,我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L。
這裡的老師教英文字母的速度,而且還是一對一教學,對我這個台灣人來說簡直是匪夷所思。第一天,A is for Apple. B is for Buttefly. 兩個字母的大小寫,兩幅畫,一張畫蘋果,一張畫蝴蝶。兒子說課上得很愉快,我問有沒有功課,兒子說沒有啊!我心想可能是兒子程度太差了,老師只好慢慢教,第一堂課半小時兩個字母,下一堂課應該會更好更快!
第二週也一樣,C is for Cat. D is for Dog. 兩個字母的大小寫,兩幅畫,一張畫貓咪,一張畫狗狗,兒子畫得很開心!第三週一樣!第四週還是一樣!……兩個月下來,每堂課都畫兩幅畫、學兩個字母,於是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
這要是在台灣,簡直不可思議!雖然我沒送過兒子去上什麼加強班或正式幼稚園,但至少也看過那種標榜「一個小時,就能讓你的孩子熟背二十六個字母」的幼教傳單。當然,我不預期這位老師一個小時就教完所有字母,不過兩個月只學了十七個字母,也真是太慢了一點!何況我幫兒子請的是一對一家教,還是社區中心很有口碑的老師!如果我沒記錯費用,這樣平均下來,兒子每學一個字母就花了我五百元台幣。
在溫哥華,我還沒學會如何慢活,倒是先體驗了什麼是「慢學」——孩子慢慢學就可以了!不過,當時我還是道地的台灣人,對於「慢學」只是焦躁不安,還覺得這是什麼騙人的玩意!還是台灣人的觀念正確: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眼看見開學日就要到了,兒子只學了十七個字母,而且還不熟。天啊!
 
●{這才是重點}●「跟不跟得上,孩子自己才是決定者!」
 
這時有一位我剛認識,同樣也是來自台灣的家長,給了我一個建議。這位家長已經來了一年,而且非常重視教育,她的女兒和我兒子同齡,就讀於西溫(West Vancouver)昂貴的私立小學。她告訴我,乾脆向學校要求讓兒子降讀一年,這樣就可以跟大家一樣從二十六個字母開始學起,也不用擔心他跟不上了!
好主意!反正日後回台灣,兒子也必須配合學制讀一年,所以我積極和學校聯絡,表示我擔心兒子跟不上,可不可以讓他降讀。而聖‧羅伯特小學當時的校長佩蒂小姐(Patti Lefkos)卻對我的要求感到匪夷所思。她的回答,算是第一次讓我經歷了台加兩地不同教育觀念的洗禮!佩蒂校長說:
 
「妳為什麼要自己去認定孩子跟得上或跟不上呢?父母並沒有足夠的資格或能力去做這樣的判斷,孩子才是決定者,而且他才一年級而已!還有,什麼樣的成績表現才叫『跟得上』呢?就算真的跟不上,學校也會給予協助,請不要隨便去判定孩子的表現。給孩子多一點時間、多一點耐心,讓他慢慢地學,他自然就什麼都會學會了!」
 
聽完佩蒂校長的話,我整個心都安靜下來了。我在急什麼?我自己不也是上了國中才第一次看到英文字母嗎?
而且,對啊!我憑什麼去認定兒子的能力呢?遇到問題再說嘛!
就是這樣——遇到問題再說嘛!
那年九月七日,兒子進入聖‧羅伯特小學就讀,從此開始我和他長達七年的「慢學」體驗。
 
 
【摘文2】
◎「老師,你不覺得這樣上課是沒有意義的嗎?」
經驗中的理所當然,不見得是唯一的答案
老師認真地在上社會課,但天氣實在太悶熱,班上有一半的同學都昏昏欲睡!
這時兒子突然舉手了:「老師,妳不覺得這樣上課沒有意義嗎?妳在上面講,但同學都想睡覺!」
同學們一聽,精神全來了,換成老師傻眼,只好問:「那你的建議是什麼?」
 
 
也許現在台灣小學的課程內容和我小時候有很大差異,但是就學校生活的形式來說,國語實小和我以前讀的小學幾乎都差不多!像是需要穿制服——三天校服、一天運動服,進步的是可以有一天穿便服。早上,訓導老師會權威地站在校門口,而且也有朝會,下午放學則要排路隊。每個學生都必須負責打掃工作,中午要趴在桌上午睡;校慶時,一兩個月前就要開始練大會操,每個年級都必須負責一個表演節目,兒子這個年級則是表演扯鈴……
這些都是我小時候經驗過的事,一聽就懂,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但是對兒子來說,他覺得處處不合理,透過他直率的眼光,點出了很多我從沒考慮過的教育問題。
 
●想睡覺,不是應該出去跑一跑才有精神嗎?
 
進入國語實小後,因為台灣的學制和溫哥華不一樣,兒子進入四年六班就讀,很運氣地碰到陳慈玲老師。雖然陳老師還是依循著台灣的教育方式教課,但是她對學生行為的接受度很寬大,如果不是遇見她,兒子可真的要倒大楣了!
舉個例子來說――這是陳老師跟我說的故事,事實上兒子回家什麼也沒提。四、五月的某一天,陳老師認真地在上社會課,但因為天氣真的太悶熱,班上有一半的同學都昏昏欲睡!這時兒子突然舉起手來,老師問他有什麼事?
兒子說:「老師,妳不覺得這樣上課是沒有意義的嗎?妳在上面講,然後一半的同學都想睡覺!」
同學們聽到他這樣說,精神全來了,換成老師傻眼,只好問:「那你的建議是什麼?」
兒子說:「妳只要讓大家去樓下跑一跑、運動一下,不就有精神了嗎?大家也會認真聽課!」
這下子,全班真的全都精神起來了,應和著說:「對啊!對啊!」
老師只好說:「可以啊!如果你可以把課文一字不漏地讀一遍,我們就全部都去樓下跑一跑!」
於是,全班同學都喊著要兒子加油!當時兒子剛從溫哥華回來,認不得中文字,只會注音符號,這項任務對他來說可是難度很高的!不過在全班幫忙下,他終於完成了任務,所以全班都到樓下跑了一圈!
其實,我很訝異兒子會做這種事。不過在溫哥華,如果學生沒精神上課,老師通常就會讓學生去校園走一走,等大家有精神了再繼續上課,有時候也可能是學生給老師的建議,這是很普遍的狀況。因此在兒子的認知裡,這個方法應該是每個老師都知道的,他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什麼異常,只能說兒子對台灣教育真的是完全無知。也要謝謝陳老師的包容,讓兒子在面對溫哥華和台北教育方式的差異時,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
 
●下課時間想到操場玩,卻找不到一個同伴?
 
又有一次校慶活動,四年級全體同學必須表演大會操,體育老師於是找了一首英文流行歌曲《米奇》來當配樂,應該是八○年代很流行的龐克音樂吧!兒子一邊做操、一邊認真地聽歌詞,聽完這首歌,他當場就跟同學說:台灣的小學怎麼可以用這種歌來表演大會操呢?這首歌好色情喔!他逐句翻譯給同學聽,以他小學四年級的標準,這根本就是情色之歌:「米奇,米奇,你好棒,只要你說一聲我就跟你回家……」
他這樣一講,全班又鼓譟起來,陳老師只好將歌詞拿給我看,問我是不是這個意思?看完之後,我說:雖然整首歌沒有直接地說性愛,但暗示的確實是這麼一件事!最後,大會操還是用了這首歌,只是把歌詞拿掉了,只留下音樂。
還有一項長久以來也沒什麼改變的制度,就是學生都要午睡,這對兒子來說也非常痛苦。他大致上是屬於不用午睡的體質,可是時間一到,老師就規定所有人都得趴在桌上午睡,兒子只好像隻蟲一樣在座位上蠕動。最後,他終於爭取到去校園撿垃圾、或是教同學練習英文演講這一類的義工活動,才免去午睡的酷刑!
如果問老師,為什麼大家都必須午睡呢?答案是:這樣下午才有精神上課!
為了讓學生隨時有精神上課,校方甚至不鼓勵學生下課到操場追趕跑跳,擔心學生玩得太瘋,全身汗臭,消耗太多體力,上課會不專心或是打瞌睡!他們希望學生最好把下課時間用來上廁所或準備下一堂課,所以國語實小推廣扯鈴運動,這種運動做完不會滿身大汗、也不會很累,完全符合學校的目標:上課有精神。兒子的教室在四樓,一到下課時間,他問有誰要去操場玩,卻幾乎沒有人要去!這對他來說,也是很不可思議的。
還有像是全校學生集體買扯鈴、校長的職務、學校週會講話的內容,或是下課後校門口擠滿了安親班的專車……對兒子來說全都像是天方夜譚!偏偏兒子又認為,每個學生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總是喜歡舉手問問題或提供建議,我只好常常接到陳老師的電話了!
 
 
【摘文3】
◎學校要求學生購買的東西,家長都一定要買單嗎?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問題!

 
我沉默了一下,但想到學校又來問也挺麻煩的,就說:「反正學校要你買就買,又不是買不起。」
兒子也繼續堅持地回答:「我們家買得起的東西,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這是公立學校,老師不應該額外要求買教學用具!」
 
 
我一直在想,兒子是在哪裡養成這些連我自己都沒思考過的想法呢?事情是發生在兒子回台灣進入國語實小的第一天,那天有體育課。
第一次上體育課,體育老師就要求每個學生都必須有扯鈴,因為在即將來臨的校慶中,全校四年級同學要一起表演扯鈴,如果沒有的請跟老師登記,他可以統一代為購買。其實幾乎每個學生在上學期都已經買了,只有兒子是新轉進來的還沒買,所以老師主動叫了他的名字,要幫他登記。兒子卻說:「我不要登記,因為媽媽不會同意我買的。」
回家後,他也沒跟我提這件事,一直到隔了幾天,導師打電話過來,才告訴我學校活動需要扯鈴,請我為孩子準備。於是,我埋怨地問兒子,媽媽什麼時候不同意你買學校的東西了?你怎麼可以說媽媽不會同意,這樣好像我很不配合學校。
兒子接下來的回答,完全讓我愣住了!
 
●{這才是重點}●「我們家買得起,不代表全班每個人都買得起!」
 
兒子說:「那是體育課,一顆籃球就夠全班玩了,為什麼還要我們都去買扯鈴?學校沒有的設備就不要教,又不是一定要學的東西!如果是表演,那學校就應該準備好設備,為什麼要我花錢?」
我沉默了一下,但想到學校萬一又打電話來也挺麻煩的,於是我堅持地說:「反正學校要我們買我們就買!又不是買不起。」
於是,兒子也繼續堅持地回答:「我們家買得起的東西,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一個五百元耶!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這是公立學校,老師不應該額外要求學生買教學用具!」
聽到這裡,我開始思考起兒子說的原則問題了。
接著兒子又說:「還有,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扯鈴,連玩都沒玩過,我也不知道好不好玩,為什麼要我馬上登記繳錢買呢?所以,我也不要妳買!我自己去學校跟老師借就可以了!」
兒子堅持不買,每堂課去跟導師借,導師說:「借你可以,你每次要唸一課國語給我聽,沒有唸錯,就可以借扯鈴。」兒子寧可下課唸課文,也堅持不買扯鈴。這種狀況持續了一個月,一直到他確定自己喜歡扯鈴,才同意我去幫他買。
那年兒子是四年級,剛從溫哥華小學五年級轉回台灣就讀。
 
●從我的太子龍外套,到兒子的扯鈴……
 
我不知道學校沒有的設備是不是就不要教,但是,我在台灣接受了完整的教育,從小到大,總是有學校或老師要求我們買這個買那個,而父母也總是盡量讓我們買!根深蒂固留在我們腦海裡的觀念就是:老師是對的、是為你好的,學校的要求是權威的、是不容懷疑的;大家都買你就買,不要當一個不配合的學生和家長。
但是,小時候大家的家境都不是太好,有時真的應付不來這些額外的支出。
記得我上國小時,學校規定早上週會全校學生都要穿藍色外套,讓大家看起來更整齊,媽媽就把哥哥穿不下的藍色外套給我穿。那件鋪棉的外套很暖和,可是和所有同學的藍色外套都不一樣。在那個年代,全台灣國小學生所謂的藍色外套,是一種內面會有「太子龍」浮水印的外套,可不是任何一件藍色外套;而當時我是班長,朝會時必須站在全班隊伍的最前面,所以老師總是要我去跟爸媽說,請他們要買太子龍的藍色外套。
媽媽說:「騙肖耶,藍色外套就是藍色外套,管它是不是太子龍的?」我說:「不是太子龍的就不算是藍色外套!」其實,當然不是媽媽不願意幫我買,只是家裡真的沒錢。那件鋪棉的藍色外套我穿了很久,後來有沒有買太子龍外套我也不記得了,只不過我還是為了這件事難過很久,覺得自己好像是次等人――為什麼大家都買得起,我卻穿不起一件太子龍外套?
而兒子那句――「我們買得起,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勾起了我小時候的記憶,這算是我幼小心靈的一道傷痕嗎?應該是吧!
從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我將透過兒子的眼光重新去思考很多自己曾經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或許也能順便治癒我小時候因為學校的無理制度而留下的一些小小傷痕。
 
●{這才是重點}●再不好好思考教育,我們只有繼續被矇下去了!

書籍代號:0NFL0112

商品條碼EAN:9789865830526

ISBN:9789865830526

印刷:部分套色

頁數:328

裝訂: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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