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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與英語的幽秘心靈(兩冊套書):刻在全球兩大語言裡的深邃世界觀

漢字百話、he Secret Life of Words: How English Became English

作者:白川靜、亨利.希金斯 白川靜, Henry Hitchings

譯者:鄭威、林俊宏

出版品牌:大家出版

出版日期:2016-09-28

產品編號:8667106505697

定價 $840/折扣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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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語言就像考掘人類經驗,文字中帶有各種夢想和苦痛的化石,也保留了前人使用的歷史痕跡
開創漢字研究的新局面 ‧ 探索英語蘊含的驚人能量
 

《漢字百話》
 
★榮獲2012年金石堂書店最具影響力的書、好書大家讀【人文及社會類】選書
 
重拾上古先民對鬼神的崇敬,讀出文字中隱含的想像。
每日自我們筆下隨意流泄而出的文字,原來都曾藏有神祕的咒術、儀式。
全球重量級漢學家白川靜,融合神話、考古、民俗與文學,
回到甲骨文、金文的洪荒世界,再現「倉頡造字,鬼哭神號」的魔界幻境!
 
漢字是全世界唯一仍在普遍使用的象形文,價值日漸受到重視,從全球的漢字熱可見一斑。三千多年前上古時代的世界觀與生活史,就在漢字一筆一畫的映射下,歷歷在我們眼前展開。
 
但要真正理解漢字,我們必須跳過《說文解字》,回到造字之初,看看在西元前十七、十八世紀,人們是如何造出、使用文字。
 
那是血腥殘暴又奇幻瑰麗的時代,人們篤信物有靈,天上的雲有龍,風中有鳥形神;蛇蟲有巫靈,人的首級是法器;與敵人交手用咒術,大小事均有儀式……人們馳騁想像,將景象與意念化為象形,刻上蔔辭上告神靈及祖靈,萬事萬物因而有了名。但與其說象形是具象的描形,不如說是抽象的象徵。「山」「水」「日」「月」等字,都可望形知義,但「善」「惡」「義」「得」等抽象概念,又是如何演繹成形?
 
白川靜窮畢生心血,親手抄錄近十萬筆甲骨金文資料文,直達三千年前的現場,旁及考古與民俗,融匯神話及文學,開創漢字研究的新局面,找回漢字根本的思維與記憶。且讓我們重拾上古時代先民對鬼神的敬畏與依賴,讀出文字中隱含的欲望與想像。原來每日自我們筆下隨意流洩而出的文字,曾經都含有神祕的咒術、儀式。
 
「命」最初寫作「令」,是人戴著禮冠靜靜跪著接受神的啟示;
「名」的上半部是祭肉,下半部是告於祖廟的「禱文」,嬰兒養育到一定年齡時,賜予他身為氏族成員的「名」,並向祖靈報告;
「告」不是牛叫,而是在神器中插入樹枝,向神祝告;
「媚」是為了加強咒力,在臉上描畫紋飾的巫女;
「善」是祭上牲羊,雙方以言起誓,進行神判,勝出者即為善;
「道」是提著敵人的首級行走,把首級當成法器……
 
『倘佯白川靜的漢字世界,彷彿重返「聖俗同在,陰陽對流,天地未分,鬼靈並存,神人合體」的混沌時空。』
 
漢字決不僅是語言的表記形式,而擁有自身的價值。而漢字體現的,正是天地間萬物萬象所展現栩栩如生的姿態。《漢字百話》融合了白川靜對神話、考古、民俗、訓讀細節的敏銳觀察,捕捉每個文字構件所隱含的象徵意義,並援引《詩經》《九歌》《周易》《禮記》與日本《萬葉集》《古事紀》等經典,將漁經獵史融入漢字解析。這位一代漢學家,以他宏闊的學識和想像,完美地為我們重現古代社會。
 
 
《英語的祕密家譜:借來的文化、逆勢成長的歷史、強制推銷的人類意識大雜燴》
 
學好英語 ≠ 暸解英語
 
如果你不曾讀過英語的歷史,你也就:
A) 無從得知英語強盛的祕密
B) 錯失了英語蘊含的豐沛意象與歷史記憶
 
翻開英語的家譜,你會驚訝於英語的瓜瓞綿綿。全世界的人民都在依照自己的使用習慣改寫這種語言,因此我們有了Spangish(西班牙英語)、Singlish(新加坡英語)、Inglish(印度英語)、Chinglish(中式英語)……然而真正稱得上琳瑯滿目、多采多姿的,卻是英語的「列祖列宗」:盎格魯薩克遜語、拉丁語、諾曼法語、古挪威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烏爾都語、漢語、梵文,所有你想得到的語種,幾乎都曾為英語「注入」一點什麼。這鍋全球350種語言都湊上一腳的大雜燴,如今正在世上所有角落飄香。
 
英語是當今世上最「豐盛」的語言

 
英語不僅從各種語言中借來字彙,也借走文字背後蘊藏的文化內涵。法國食不厭精的飲食文化、義大利的藝術成就、德語在哲學思想上的探問、斯堪地納維亞人卓越的航海技巧……也隨之融入英語民族的價值觀和文化傳統中,英語因此成為當今世上最豐盛的語言,也是最能滿足人類的智識需求、最能全面描繪人類經驗的語言。
 
英語的歷史,就是半部世界史
 
借字的發生與歷史語境息息相關,既能反映各時代強權國家與潮流風尚的更迭、也暗示著不同時期的社會群體意識。《英語的祕密家譜》帶領讀者由借字窺見英國的歷史,及其他文化與之發生擦撞或者共生共榮的痕跡。剖析英語如何由羅馬帝國邊陲的番邦土語,走向21世紀的世界語言。
 
與其問:「為什麼是英語?」,不如問:「什麼是英語?」
 
18世紀的山謬.約翰遜爵士出版了史上第一本英語詞典,當時風行的法語借字如champagne(香檳)、clique(政黨派系)一概不予收錄,詞典中甚至對法語大加嘲諷、挖苦。充分展現了英語高傲的自尊。《英語的祕密家譜》細細爬梳應與歷史中圍繞著「借字」與「本體性」的長久論爭,展現千年以來英語民族對自身語言的思考。民族意識在英語的發展史中向來不曾缺席,我們將驚訝於,原來主導人類文明發展的泱泱大國,其子民間也存在著「崇洋媚外」與「多元開放」的矛盾心理。
 
根植全球—— 21世紀的日不落帝國
 
我們都剛經歷過反媒體巨獸(behemoth)的遊行、為金融肥貓(fat cat)的自利行為感到忿忿不平;如果仔細考究每一種流行字彙的來源,你會發現英語幾乎無處不在。正如作者的觀察,如今英語發展現況已超越我們對「單一語言∕民族」過時的認知,全世界人民的廣泛使用,讓現代英語的「活性」已非昔日的語言純粹主義者所能想像。英語快速學習、增生新詞的能力,也使之成為對時事反應最迅速的語種。如今學習英語已不只是為了獲取出國留學的機會或更高的薪水,而是站在全人類的高度,檢視與我們密不可分的現實。

白川靜(1910- 2006
 
當代重量級的漢學家。十四歲開始接觸漢文與漢詩,終其一生鑽研漢學,透過對卜辭金文的縝密分析,重新確立了完整的漢字體系及漢學文化系統,影響眾多後進,備受全球文字學研究重視,並與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屈萬里先生及中國學者楊樹達先生等針對中國古代史學進行交流,也曾多次來台調查故宮博物院的館藏古物。
 
1962年以「興的研究」取得京都大學文學博士。1981年獲頒立命館大學名譽教授的殊榮。以逾半世紀的中國古代與文字研究,榮獲文化功勞獎、瑞寶章、每日出版文化獎、菊池寬獎、朝日獎等多項日本重要文化獎章。
 
重要著作有:字書《字統》《字訓》《字通》;漢字學名著《甲骨文的世界》《金文的世界》《說文新義》《漢字的世界》等;中國古代學研究《中國古代的文化》《中國古代的民俗》《孔子傳》《詩經》等;以及多部論叢與作品集。
 

亨利.希金斯Henry Hitchings
 
語言和文化歷史評論家,生於1974年,畢業於牛津與倫敦大學。著有《約翰遜的字典》、《真的不用讀完一本書》。他也是《衛報》《金融時報》《新政治家》等報章雜誌的撰稿人。

鄭威

200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歷史學院,並獲歷史學博士學位。曾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留學。現任武漢大學歷史學院講師,從事中國古代史研究。譯有《遣唐使眼裡的中國》一書。
 

林俊宏

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碩士。喜好電影、音樂、閱讀、閒晃。譯有《剪刀、石頭、布》、《群的智慧》等書。現就讀於師大譯研所博士班。

【英語的秘密家譜-語言的世界觀】
 
英語其實是被引進英國的,日後的美國也是如此。這類混種語言(尤其是字彙方面,包含的語言足足超過350種)的歷史,也刻畫了英語人士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英語如何不斷求知求新,也可以看到英語這種清教徒所謂的「我們的」語言,如何受到外界的影響而改變形貌。
 
人都需要溝通,這點無庸置疑。語言能拉近我們的距離,也能讓我們形同陌路。雖說溝通不一定要靠語言,但語言仍是我們最靈活的溝通工具。字彙雖然並不完美,卻比肢體語言來得長久。人類能用語言表達自我,我們都將此視為理所當然,卻很少想過語言的起源或者語言所擁有的力量。
 
我們可能會不時忽然想到,究竟walnut(胡桃)跟wall(牆)有什麼關係?crayfish(淡水螯蝦)又不是fish(魚),為什麼字尾會有fish?事實上,walnut這個字是古英語walhnutu的現代變形,字面意思是「外國的堅果」,胡桃原本主要生長在義大利,傳入北歐後便稱為「外國的」,以有別於當地的 hazelnut(榛子)。至於crayfish,則是古法語crevice(淡水甲殼綱動物)的變體,其字源是德語的crebiz,今日的法語則稱為ecrevisse。字尾的fish是誤聽的結果。重點是:其實我們很少思考自己為什麼這樣說話,我們和其他說著相同語言的人,有什麼共同之處?語言的傳承演變,能向我們吐露先人的哪些事情?又,語言究竟如何塑造我們對世界的認知?也許我們該思考一下。
 
語言是一種社交能量,而人類之所以異於其他物種,關鍵也就在於語言表達能力。人無法跑得像獵豹那麼快、長得沒公牛那麼壯,也不像細菌一樣能適應各種環境,但人腦有製造和處理語言的能力,也能進行抽象思考。雖然蜜蜂能用舞蹈告訴其他同類食物的所在,綠猴的叫聲能傳遞複雜的訊號,而雀類能夠唱出多達13種的曲調,但動物的溝通系統終究能力有限,唯獨人類擁有「開放式」的語言機制,能發出近乎無數種聲音組合。大約在8萬到15萬年前,我們就擁有了語言,能夠分享各種想法、在群體內或者跟不同群體溝通、挑起(或避免)戰爭、求偶及尋找伴侶,語言也使我們能夠製造出各種被稱為「工具」的物品。
 
每種語言各有特色。當我們說著自己的語言,可能會覺得一切就是那麼輕鬆自然,然而一旦我們講起外語,就能深刻體會到該語言的鮮明飽滿,擁有與眾不同的肌理與符碼,也都以獨到的方式傳遞歷史、文化及世界觀。不同情境適合不同的語言,傳說中神聖羅馬帝國的君王查理五世會對外交使節講法語,對女士講義大利語,對馬夫講德語,對上帝則講西班牙語。而他似乎很少講英語─只有對鵝說話時才會用到。尼可拉斯.奧斯勒在他的宏觀歷史巨著《語言帝國》中,便提到「各種歷史傳統的鮮明性格:阿拉伯文的高貴低調及平等主義;中文和埃及文有難以撼動的自負;梵文展現繁複的分類和階級;希臘文的創新充滿自信,但也導致自戀和賣弄;拉丁文隱含公民意識;西班牙文固執、貪婪、準確;法文崇尚理性;英文則推崇生意才幹。」這種概括說法頗具趣味,雖然有所局限,卻也透露了更深層的涵義:人類的各種語言揭露了世界的本質,而語言的發展史,也就是人類意識的發展史。
 
研究語言就像是在考掘人類經驗,文字中帶有過去各種夢想和苦痛的化石。如果正在閱讀本書的你,讀的是英文原文,那麼你我不僅共用同一種語言,也傳承了同樣的價值觀和文化傳統,因為我們共用的語言中留有許多前人使用的歷史痕跡。即使我們的處世態度多有不同,仍同樣受到英語特有的表達模式影響,此外還有格言、俗話、行話及俚語等。當我們看到字彙時,我們會有同樣的熟悉感。語言使人類產生各種社群與團結意識,但也造成種種分化和爭執。雖說這些都有可能只是出於錯覺或想像,卻仍深刻地影響人類的行為。
 
文字就像目擊證人。喬治.史坦納曾說:「我們用到某個字的時候,其實是激起了這個字的一切歷史。」只要有新的領域浮現,其新奇感就會反映在語言中。想必人人都有這種經驗:查英文字典的時候,發現某個字是源自某種異國語言。多數語言並不會有這種情形,像是阿拉伯語或匈牙利語,絕大多數字彙都能追溯到自身的古老傳統(儘管現在已顯得有些枯竭),而不是來自其他仍存活的語言。英語,可說是各種語言最不尋常的交會之處。
 
正因如此,有些人會認為英語有些「淫亂」,愛跟其他語言勾三搭四。雖然這個比喻頗為貼切,但需要稍加修正:我們可以說英語十分「開放」(或說「隨和」),卻不能說是來者不拒。英語之所以多方向外探求,其實是出於自信,而非不安全感。在某種層面上,英語的確是愛勾三搭四:為了讓自己張開雙手擁抱迎接入侵或融合,必須很清楚自己會得到什麼回報,英文的殷勤好客並不盡然出於善意。了解我們語言的字彙由何而來,有助於我們理解自己;這分理解雖能賦予人活力,卻也帶來不安的感受,因為這會使我們想起一些動盪、殘暴與狠心剝削的過去。英語最初是由於異族入侵而被迫吸收外來字彙,如拉丁語、古挪威語和法語。但在往後的旅程中,英語逆轉了這個方向,迫使其他語言的使用者接受英語。並非英語本身有什麼特質值得學習,而是種種政治事件讓英語變得實用,且非用不可。英語的歷史就是相會的歷史,影響深遠的、有利可圖的和暴力相向的相會。對於熟悉英語的人士而言,這語言有種鍊金術般的魔力,足以改變與之相交的所有東西。
 
每一個新字的產生,其實都是解決了某個問題、滿足某種智識或經驗上的需求。這樣的需求往往十分明顯,但有時人們卻視而不見,或只帶來隱約的感覺,一直要等到缺口補上了,才讓人驚覺原來有這個缺口的存在。
 
我們都曾為碰到新字而感到頭痛。我本可以說「看到」或「聽到」新字,但這個「碰」字自有其意涵:初遇新字,就像是發生了一場碰撞。第一次看到chutzpah(英勇無畏)這個來自意第緒語的字時,你有什麼感覺?初次邂逅aficionado(……迷)時又如何?這個字在西班牙文中原指鬥牛迷。你可能會感到迷惑,這真的是個字嗎?然後問道:這個字的存在,究竟代表了什麼?接下來,就是開始使用這個字。
 
舞弄文字對我們是種樂趣,無論是造字、習得新字,或是舊字新用。本書也會提到用字遣詞別具新意的作家,其中有些人對後世影響深遠,有些則能夠反映當時的語言環境。談到富有想像力的寫作,在此改述一下喬治.歐威爾的說法:就像是由側翼進攻一處無法從正面攻入的敵軍陣地,而作家手上的武器就是創新,可能是新的寫作技巧、或是新造的詞。像是pandemonium(幽冥世界;喧鬧)就來自彌爾頓的《失樂園》,意指「撒旦一干人等的最高首都」;diplomacy(外交)出自艾德蒙.柏克;pessimism(悲觀主義)則出自山繆.泰勒.柯立芝。首先使用picnic(野餐)一詞的是查斯特菲爾德伯爵,他是 18世紀的時髦政客,也是引領大眾品味的教父。至於較晚近的作家,則可舉俄國作家納博科夫為例,其小說《邪惡的標誌》綴滿了有趣的冷僻字,像是kwazinka(屏風摺疊處的狹縫),還有shchekotiki(又刺又癢)。
 
美國散文家愛默生曾說「語言是歷史的檔案櫃」。語言出現新的字彙,可能代表新的政治運動、最新發現,或是某種意見、看法的大幅修正。在語言中發現創新,會給人一種印象:這個社會在實務、智識、社交及美學上需要改變。我們的喜好、需求、憎惡或焦慮的改變,都會反映在所用的字彙中。一旦某個字所指稱的對象消失,或是大幅改變,字本身也會因過時而遭淘汰。許多外來語如今都已消失,但有一些仍會捲土重來。
 
英語的歷史只有短短1,500年,通常分為兩個時期:到16世紀末為止是第一期,英語逐漸成形;到了第二期,英語開始擴張,傳布至全世界。(至少就一般觀點是如此,也有少數人持不同看法,認為不列顛地區早在羅馬人抵達之前便已使用英語,而拉丁文其實也有部分是來自英語,這與一般觀點正好相反。)英語終其一生都不斷與大量語言接觸,一開始是透過入侵者和殖民者,後來則是經由英國的對外殖民和商業剝削,將這種語言送到近乎全世界的各個角落,並沿路不斷累積新材料。一千年前,英語大約有5萬個字彙;至於現在的字彙量,各家說法不一,有人說是70萬,有人說是100萬,甚至有人聲稱是200萬。
 
在「新」字中,只有極少數是全新創造,大多是借字、複合字、現有字彙的結合,或是舊字新義。一個字根只要加上字首字尾,就能延伸出許多字彙。我們渴望加快生活步調,這也導致新的縮寫字不斷出現。新字甚至可以藉由轉換詞性產生,像是executive(管理的;經理),在演變出名詞用法前的150年間只作形容詞用。此外,我們也很清楚字彙如何出現延伸字義:字彙會在我們日復一日的使用中變得強大,甚至如空氣般無形但又無所不在。使用者的誤解(不論有心或無意)也可能產生新字。
 
我們會為新的想法或產品命名,而這名字通常能告訴我們一些來龍去脈。借字會有一種「心理氣候」。我們不是用歷史來解釋語言,而是以語言的種種細節展望歷史全景。16世紀之前,英語並未大量向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借字,但從這之後便有許多借字,從中可看出歐洲各海權帝國之間的競爭,以及向外探索所能獲得的報酬。同樣地,如果我們觀察英語的拉丁語和希臘語借字,會發現area(區域)和crisis(危機)最早傳入,再來是alibi(不在場證明)和dogma(教條),persona(形象)和euphoria(陶醉)則更晚,從中我們也可以得到某些結論(或只是某些印象)。
 
套句維根斯坦的話,語言為我們的世界畫出邊界。許多讀者可能都有過這樣的感覺:去國外度假除了會看到一些喜歡或厭惡的事物,也會燃起一些新熱情,開始欣賞一些新口味,還能學到一些新詞,讓那些新見聞在腦中活靈活現。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在1589冬季前往奧斯陸迎娶新娘,並帶回名為skol(斯科爾)的酒。之後不到半世紀,英格蘭人與瑞典人在三十年戰爭中並肩作戰,於是學到了plunder(掠奪),而這個字又是瑞典人從德國盟友那裡學來的。後來英國在內戰期間廣泛使用這個字,主要用來描述貪婪的保皇黨軍隊。
 
還可以舉一些當代的例子。過去幾十年間,廉價航空旅行使世界縮小了,現在地球上很少有真正「遙不可及」的地方。但我們在旅途中學到的外語單字,往往在回國時就忘得一乾二淨。在曼谷旅行時,知道klong指的是運河可能會很有幫助;去希臘的時候,你也可能發現malaka這個字常出現在純男性團體中,那是一種親暱的玩笑,意思是「手淫者」。但只要你回到家,大概就再也用不上這兩個字。一般而言,外來語彙會圍在某個重大事件或顯著的現象旁,而不會只是短暫交會。
 
我曾經多次提到「借字」這個詞,但其實講「借」並不見得恰當,因為出借這些字的語言仍保有這些字彙。外來語傳入英語後,可能會有一段試用期,也有一段時間可能會受到批評,或是令人望而生畏,但不論如何,並沒有把字彙「還回去」這種事。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能讓借字在新的語言環境裡站穩腳步?大多數新詞都只能享有一時的光彩,然後就逐漸褪色。真正能留存下來的,必定是實用、能解決沉痾,而且已廣為流傳的字詞。此外,這個字應該要易於使用,至少不能複雜得讓人發怒。我個人雖然很喜歡pinpilinpauxa這個字,這是巴斯克語的「蝴蝶」,但我可能得花上很大的工夫,才能說服別人這個字是實用的。
 
語言會不斷變化。只要是活的語言,就不可能停滯不前,而每一種語言也都是在自身造成的洪流中移動。正是這種活力,讓語言確保其主體性。只要還有群體在移動,語言就會繼續變化。有些人預測未來世界會是個語言的烏托邦,人人會以更直接的方式來溝通。在1850年代,亞歷山大.麥維爾.貝爾發明了一套以符號標記發音的系統,希望能夠成為國際通用的「可視語言」(Visible Speech);其子亞歷山大.格拉漢.貝爾青出於藍,發明了電話,渴望將他眼中日益分化的美國團結起來。在《如神的世人》(1923)一書中,H. G. 威爾斯想像未來的人將以「直接傳輸」的方式交流思想:「在想法穿上文字、發出聲音之前,對方就能接收那個想法。他們用心靈傾聽。當發話者興起某個念頭,在他用文字表現,甚至還未將之轉為文字前,對方就在心裡接收到了。說話的人開口之前,其他人就能知道他要說什麼。」背後的理念值得讚許,但此事一旦成真,大概會令我們緊張不已。「直接傳輸」雖能帶來許多好處,但犧牲的可能也不少。
 
而在今日,語言數量正逐漸消減,我們更應珍惜語言的多樣性,就像珍惜人類多樣的興趣、能力和傳統。不同語言擁有各自的創意潛能,也以獨特觀點理解世界,並具體呈現其使用者的文化及歷史,賜予其子民力量:這就是文明的四肢。各種語言盛開的繁花是如此燦爛,只能說單一語言的人即使再世故,也無法全然領會。不同文化會以微妙的方式相互影響,語言帝國間或許會和彼此決裂,但將仍藕斷絲連。
 
 
【漢字百話-「文」是什麼?】
 
「文」,即紋身,指人們在出生、成人、死喪之時舉行的儀式。以「文」為形體素的文字都帶有這個含義。在稱呼神聖的祖靈時,用文祖、文考(父)、文母等詞,祖靈之德則稱作文德。要聖化即將進入靈界之人,方法即是在胸部加上紅色符號,其形狀就稱作「文」。此一符號描畫的是生命象徵──心臟的形狀,心臟之形又常省略為「V」、「X」等。若為婦女,則將記號畫在雙乳周圍,這樣的字有奭、爽等,都有明亮之意,表現的是喚起生命感的紋飾。人出生時,也在額頭作印記,使邪靈失其所依,並以此迎接轉世的祖靈。在厂(額頭)上標記「文」,下方加上「生」,就構成了「產」字。
 
成年人的額頭上仍標記有「文」,而在其下加上表示文彩的「彡」,就構成了「彥」字。加有文身的部位叫做「顏」,這個字指的是額頭上加有文身的部分。或許對古人而言,「產」字的字形包含了新生命受靈的生育儀式;「彥」字反映了進入青年此一年齡階段所舉行的成人儀式;「文」和「奭」表現出先人以神靈身分享受祭祀的形象。文字就是把這些儀式的影像變成形象,並就此固定下來的符號。
 
紋身會產生神聖的美感。紋身之美,稱作「彣彰」。「章」字的意思,是用針將色素注入皮下,又稱「入墨」,原本是一種接近神靈的方式。
 
為求聖化而加上的紋身之美,也可以理解為人們內在德行的象徵。殷朝的王名中,常冠有文武等字,如文丁、武丁等。文武並稱時,一般認為「文」字指的是文德。所謂「文」,就是內心世界的外在表現。天上的秩序稱作「天文」,人的內在天性則稱作「人文」。按此,文字體現的,其實是天地間萬物萬象各自展現的姿態。文字決不是語言的表記形式,而是萬物的自我呈現。也就是說,文字和話語是相同層次,同是一種將實際存在的事物概念化、客觀化的方法。
 
 
【漢字百話-隱藏的祝告】
 
「文」是符號的總體,表示內在表露於外的樣貌,其限定的用法便是文字。文字可以將語言的咒術固定下來,書寫出來的文字都擁有咒術。
 
「史」字表現的,是將書寫下來的祝禱文掛在樹枝上奉獻給神靈的祭祀儀式,即所謂的「告文」,也表示名為「史祭」的祭祀儀式。「書」指的是將告文埋在邊界,透過告文的咒術來保衛地域。從字形上看,「書」是由「者」和「聿」(筆)組成的會意字,但「聿」是後來附加上去的,「者」則表現出「書」的本意。因此,將「者」理解為「書」的聲符是錯誤的。
 
「者」字是在「曰」的上方加上樹枝和土,表現出埋藏物體的樣子。「曰」指的是在「口」中放入祝告文。古時會在部落周圍堆砌泥土,圍住部落,並在土堆的重要位置埋入符咒,防止邪靈入侵。這些類似地壘的土堆叫做「堵」。陶淵明《五柳先生傳》曰:「環堵蕭然,不蔽風日。」描述的是寂寥的方丈之室,「堵」在古代指的是城牆的單位。這個被「堵」圍起來的聚落就是京城,說的是聚落周圍為「堵」所環繞。
 
一國之都稱作「京都」。「京」是城門的形象,城門用戰死者的屍骨堆成。《左傳》宣公十二年,楚人打敗晉國之時,楚國臣子向楚王進諫說:「君……收晉尸以為京觀。」戰勝者收集敵人的屍骨,在都城的入口處堆出凱旋門,這也是一種隱藏的祝告,認為這些充滿怨念的枉死者發出的怒氣會產生巨大的咒靈。
 
文字具有咒術。透過聲音語言所進行的祝告可以使情緒高昂,而文字形象所封存的咒術卻更為持久且固定。西安半坡陶器上的圖案、裝飾有饕餮紋的山頂大鐃、早期青銅器中的圖像標誌體系等,都可以視為神話符號,而於最終形成文字體系。文字體系與語言體系相互對應,可稱作「語言書記法」,而其中仍保存了語言的咒術。
 
【漢字百話-甲骨文與金文】
 
甲骨文始於商王武丁時期,終於商代末期。完成甲骨文分期研究的董作賓在《殷曆譜》中主張這段時期有二百二十七年。此外,西周時期是從殷周革命至周人東遷,根據這段時間內歷任君王的在位年數及編年,計算出西周大約維持了三百年。這兩段時間再加上春秋前期的七、八十年,共計約六百年,稱作甲骨文、金文時代。在這個時代,文字仍然保有最初的形象和表記意識。書寫者會相當自由地在字形結構上添加一些變化,但也能準確掌握並表現字形原本所象徵的事物。
 
字形變化多端,並不意味著文字仍然不成熟、不穩定,反而說明了人們非常理解文字的結構性意義,才能如此自由表達。例如,中國科學院編輯的《甲骨文編》以及中山大學容庚編輯的《金文編》所收錄的字形,除了春秋後期之後的金文字形,幾乎沒有任何字義違背了文字原本的立意,這表明當時的表記者史官充分理解文字形象的本義,並將文字及字義正確地傳承下來,而不只是將文字當作符號加以摹寫。若非如此,這些表記者不可能不誤寫這些結構複雜的文字,遑論在筆意上添加自如的變化。
 
「彝」字經常出現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人們稱祭器為「彝器」,製作祭器則是「作寶彝」。甲骨文是以線刻方式紀錄的文字,有許多簡化和省略,也很難顯示筆意,因此很難從字形來推測文字的形象意義。金文則可以藉由筆劃的肥、瘠、點、撇,將字的形象完整描寫出來,文字的意象因此能輕易領會。
 
「彝」字字形是挾住雞的雙翅並讓雞吐出鮮血,在雞喙旁加上幾個點以表示鮮血。製作祭器時,首先要舉行淨化儀式,即釁禮,此時就會用到雞血。「釁」是一種淨化儀式,字形下半部同「寡」,代表在廟中舉行儀式之人。「釁」字字形表示的,就是在舉行一種名為「祼」的淨化儀式時,拿著酒器從此人的頭上澆下。若去掉字形下半部的人形,就成了「興」字,意思是在舉行儀式之前,於會場一隅向土台灑酒,以祭祀地靈。
 
用意大概是喚醒地神。這類儀式若施行於人,就成了「釁」;施行於器物,這用作祭器的東西即為彝器。「彝」的字形,最初是雞血的形象,後來加入「米」和「糸」,《說文》卷十三上試著解釋這一點,但其解說離該字原本的字形甚遠。這一類走樣一般認為是始於西周後期,而最關鍵的證物大概是春秋中期的秦公(秦景公元年,公元前五七五年左右)。秦公的字樣,可視為後世所謂「秦篆」的原型。

書籍代號:0C003035

商品條碼EAN:8667106505697

ISBN:8667106505697

印刷:單色

頁數:754

裝訂: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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